版友好,
家人在竹北租套房 當時合約尚有一條是租約遺失要罰一萬元
家人當時沒有想想太多就簽 了
合約到今年五月
這幾天搬家 家人上個周末整理房間還有看到合約
但 這週回去在房間合約就遺失了 =___=
明天要與房東進行點交
想請問大家 是不是有什麼方法 還可以爭取退多一點押金
當時繳交的押金 是一萬六
居住的套房有監視器
朋友有想請房東調監視器 來看是否有人進房間
補充:監視器是走廊的 那是一棟專門出租的透天
不過進房間只偷合約也很怪 冏
謝謝版友幫忙 萬分感謝
ps 合約是紅色封面的一本 家人想來想去都沒丟掉過=_= 也應該是放在抽屜
房東一開始簽約時 有一直強調 那本合約是他的財產
要家人放在一個固定的抽屜
家人上週末看在租屋處完合約上的地址放回原位
週一回到套房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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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1 近況更新
謝謝各位版友熱心提供的各項資訊,真的非常感謝
今天一早家人依據版友的建議列了三件代辦事項:
1. 列印政府提供的"租約遺失切結書"並進行填寫
(google "租約遺失切結書"關鍵字就可以找到公部門提供的檔案)
2. 再次前往租屋處把抽屜整個拿出來檢查。(昨日已清空並搬離)
3. 向崔媽媽基金會尋求法律協助
結果前往租屋處把抽屜拉出來,發現合約躺在抽屜櫃子的底部,沒有任何破損也沒有摺痕
(那是一本加上封面共10張A4的合約,家人放合約的抽屜只放了合約還有一個紙袋,
沒有裝滿,所以一開始完全沒想到會掉到抽屜下方.總之真的很奇特......)
因為已經找到就沒有繼續向崔媽媽尋求法律協助。晚上順利點交退回押金
(房東也把家人的合約收走)
家人翻閱合約內容的物品清點表
第一份(105~106) 租賃合約書 單價 8000
第二份(106~107) 租賃合約書 單價 600 (第二年有續租 重新立約)
一開始家人記成一萬造成大家誤解 不好意思
[反省與學習]
1.租賃契約真的要看仔細, 不合理的都要提出來刪除,也要避免在簽約時太倉促。
(當時家人簽約,也有覺得合約書怪怪的,但因為當時找房子找得很趕,心中閃過
"沒人會把合約書搞丟"的想法,就簽了.但這次真的是學到教訓.)
2.租賃契約拿到後拍照上傳雲端硬碟備份
3.之後如果需要在外租套房,會考慮再添購遠端監控攝影機,之前家中有新生兒有買過
一個一兩千塊,搭配wifi和手機,可以不定時觀察嬰兒房動態;之前還有看過有一種更高
階偵測到有人進入會發出警訊大概一萬多。
以上 再次謝謝大家熱心提供各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