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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太誇張!國民黨籍新竹市中正里長戴金河涉嫌以申請里辦公室
設備為由,申請公費添購冷氣機,然後與供應商串通,將原本要裝給公家的冷氣機,竟裝
在自己家裡,總數達4台之多,新竹地檢署依貪污罪嫌起訴戴金河與蔡姓供應商。
新竹市中正里長戴金河。(記者蔡彰盛翻攝)
新竹市中正里長戴金河。(記者蔡彰盛翻攝)
檢廉調查,戴金河在2013年4月間,知悉有議員建議申請之里辦公處設備補助經費,欲使
用該經費購置冷氣機裝設在本人及家人房間使用,竟向里幹事佯稱中正里辦公處需裝設冷
氣,以提升里政業務功效,便申請以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氣冷式箱型冷氣機,單價7萬7157
元,額外項(安裝費)為2萬1千元,金額總計9萬8157元,並經新竹市政 府同意准予採購
。
戴金河於共同供應商電器公司蔡姓負責人安裝前,即告知蔡男欲變更為較小的冷氣機以安
裝在本人與家人房間使用。蔡男為配合戴男,擅自違法變更為總價與採購金額相當的分離
式冷氣機共3台,分別安裝在戴金河及家人房間供私人使用。
戴金河於2014年3月間,又向里幹事佯稱中正里辦公處需裝設分離式空調1組及液晶電視1
台,以提升里政業務功效,里幹事又申請以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分離式冷氣機,單價為6萬
7005元,額外項(安裝費)為1萬7750元,總計8萬4755元;並申請採購電視機,單價為1
萬4213元。
安裝前,戴男告知蔡男欲變更為2台較小型冷氣機,1台裝在家人房間私用,1台安裝在里
辦公處會議室。另蔡男應戴男要求,擅自將電視安裝在中正里巡守隊使用。全案經新竹市
政府政風處訪查發現查獲,案經法務部廉政署移送新竹檢方偵辦。
檢方認為,戴金河與蔡男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且
二人於廉政官及偵訊時自白,並已繳交犯罪所得。
心得:
犯這種罪的,有點廉恥心直接辭職了好嗎?還好意思等審判出來,繼續領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