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機車507-PXU撞人逃逸

作者: incalegend (印加傳奇)   2018-11-07 18:42:09
日期:11月7日
時間:18:10 18:20之間
地點:頭前溪橋新竹市往竹北路段
事件:機車車牌507-PXU車主超車之時,
並未抓好安全距離,導致撞到右前方機車。
這位肇逃先生,不管被你撞到的人有沒有
受傷、機車損壞程度嚴不嚴重,做錯事情
的人就是你,道個歉就沒事了,還反駁說
「只是撞到後照鏡欸」,本人也只是趁著
停紅燈時騎上前提醒,有必要惱羞成這樣嗎?
落完話竟然就逃命似的騎走。
如果肇事者有看到這篇文章,或是親友認
識這位車主,提醒他騎機車注意一點,否則下次不小心撞到特斯拉可不是一句「只是後照
鏡欸」就能了結的。
作者: aquariusstar (找不到人一起運動啊)   2018-11-07 18:43:00
報警,告肇事逃逸
作者: jerry1988524 (●魔術人●)   2018-11-07 20:55:00
笑死,某樓一個風向帶歪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8-11-07 20:55:0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肇逃的規定 可以用這條
作者: Rilakkuma777 (拉拉熊愛吃肉)   2018-11-07 22:56:00
肇事逃逸有分刑事跟民事...車輛損傷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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