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iyas (狐)
2019-03-05 22:23:24已解決~~
感謝H大幫忙聯絡QQ!!
車子移走了~~~
這次也是長姿勢
看起來不是什麼大事
混合各種要素後,事情解釋變得多元複雜
人行道、線、路權、住宅權...
Anyway
不管車停哪裡
停在很像有人住、出入的地方時,拜託留電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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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U7-5611
地點:金山南街(19街水煎包旁)
這位施主的愛車擋住了車庫出入口
人行道不是設計給車走的,尤其下雨天出入很滑很危險
檢舉兩次都沒動靜
請問非紅黃線、擋住住家出入口,可以強制拖吊嗎?
更新:
近12點再檢舉一次,警察大大來了
說不違反交通道路管理法 第56條
因該區畫有人行道,住宅的出入口應沿人行道行走
該車停的位置屬於道路,且沒有畫紅黃線,故並無違法事宜
只能繼續聯絡車主
https://i.imgur.com/zsyNmLI.jpg
話說,另一個警察說溜嘴,車主在花蓮,被學長糾正
還有7天雨要下,是要怎麼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