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果然是積非成是
1.影片中車輛看似「嚴重違規 」但實際上卻有路權
因為看起來是連續變換車道,其實只是切外側要右轉。
Case by case 還是要看是否有打方向燈,錄影車輛是否有不禮讓事實
2.補上類似報導
原文:
https://www.google.com/amp/s/www.chinatimes.com/amp/tube/20160828003838-261403
節錄內容
綠燈起步,轎車行經總統府前方景福門駕駛好端端順著圓環外側車道行駛,左方卻突然殺出一輛黑色賓士車。女駕駛嚇了一跳,車頭撞擊賓士車右側,還好撞擊力道不算大。看似對方轉彎車沒禮讓得負擔較大的肇事責任,但事實剛好相反,駕駛被依行經圓環沒有禮讓內側車輛先行,必須負擔百分之百肇事主因。
3.補上法規與保險判斷
原文:
https://www.rclaw.com.tw/post-111-75
大綱:圓環內側有優先路權,不然內側車繞圈圈就飽了
如果內側車打燈切出,外側車有刻意不讓之事實(故意加速 緊跟不留空隙等等)發生碰撞就是上面新聞的全責
再次強調
Case by case 還是要看是否有打方向燈,錄影車輛是否有不禮讓事實 才能知道責任歸屬,但不太可能是撞人者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