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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國民黨前新竹縣竹東鎮長羅吉祥被控鎮長選舉期間,透過二重
里鍾姓里長以3萬元向13名里長綁樁,新竹地院刑事庭繼去年11月依違反選罷法賄選罪判
羅有期徒刑3年10月、褫奪公權4年之後,民事庭再判羅吉祥當選無效。
檢警調指控,羅吉祥為求勝選,假藉日後需請里長幫忙競選理由,於2018年3月15日在羅吉
祥住處,行求3萬元對價給有投票權的二重里鍾姓里長,約使選舉投票時支持羅吉祥,鍾男
當場拒收,羅吉祥旋交付42萬元給鍾男,委託對有投票權人行求、交付賄賂,由鍾男分別
交付3萬元給13名里長,作為支持羅吉祥競選鎮長之賄選款項。
法官審酌國家民主政治基礎在於建立公平及公正之選舉,賄選行為破壞選舉公正性,敗壞
選舉之純正風氣,對其他候選人造成不公平之競爭,被告羅吉祥為求勝選,竟對有投票權
人交付賄賂,其等所為均敗壞選風。
刑事部分,羅吉祥依選舉罷免法賄選罪判刑3年10月,褫奪公權4年。民事庭法官也判決羅
吉祥當選無效。
羅吉祥在臉書說,法官仍偏執在檢方藉其偵查優勢以及不當誘導下,所為斷章取義,擷取
偏離事實之相關供述,忽略了他及相關里鄰長在審理中的說明與澄清,進而誤認賄選犯行
成立,對此判決結果,他絕對無法認同,定會上訴到底。
事後羅吉祥辭去竹東鎮長一職,縣府指派他的妻子張順朋擔任代理鎮長,引起各界譁然,綠
黨更在縣府門口抗議高喊「老公賄選、老婆代理,竹東人你不生氣嗎?」
竹東鎮長補選將於2月22日投票,共有4人登記角逐,分別是鎮民代表會主席陳昌平、縣議
員郭遠彰、代理鎮長張順朋、榮華里里長林子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