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府用二備金代墊中央補助款 搶推地方10大交通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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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新竹縣政府元旦才宣示要在境內推動150億元的「
10大交通建設」,現在縣長楊文科為提高行政效率做出成績,邊跟中央爭取
補助規劃和可行性研究費,邊決定直接幫中央「墊」錢,從第2預備金中動用
2000萬,先辦其中5項的規劃和可行性研究工作,等這5案的中央補助款到位
再「補」回給2備金,猶如另類的「墊錢買時間」搶建設,縣府評估,若順利
可望縮短至少半年的行政程序,加快地方建設腳步。
新竹縣的10大交通建設年初橫空而生,定位在作為未來10年的全縣交通藍圖
,初估總經費要150億元,楊文科還要求財、主2處把這10大交通建設未來所
需的的地方配合款,納入全縣未來10年的財務規劃當中。
這10大分別是:台1線替代道路(新豐到竹市)新闢工程、台68線銜接竹東軟
橋新闢工程、湖口交流道增設第2交流道工程、關西鎮道路系統改善工程、內
灣地區連外道路新闢工程、117號縣道連接環北路新闢工程、五峰鄉縣122號
縣道43.5公里處路段改善工程、經國橋道路改善計畫、新埔鎮褒忠路道路拓
寬工程、新豐鄉台61線與台15線連結道路拓寬工程。
其中5項:台1線替代道路環評續審作業、新埔鎮褒忠路道路拓寬工程先期規
劃及定線、新豐鄉台61線與台15線連結道路拓寬工程先期規劃及定線、經國
橋道路改善計畫可行性評估、台68線銜接竹東軟橋新闢工程可行性評估,其
委託技術服務費用共2000萬元。
楊文科指示工務處向中央爭取補助款辦理規劃和可行性研究,或核定後逐年
編列地方配合款推動外,為了加速推動,因此決定從4億的2備金中動用2000
萬先自己辦理規劃。
只是外界不免好奇,這麼重視的10大建設,怎麼去年不編入今年的預算去執
行?
工務處處長林鶴斯說,年度預算籌編都在前1年的8、9月間,而前述10大建設
盤點出爐在後,趕不及。
另外,縣府財主規定,必須是已獲中央核定的計畫才能編列下1年度所需的配
合款,而這10大建設現都還在爭取中央核定補助辦理規劃或評估可行性中。
不過林鶴斯說,前述5案除環評續審中央不補助,其他4案都獲認同,可望獲
得補助。況且中央對縣府以前述2備金代墊中央補助款以提高執行效率也很支
持。未來真正獲得中央補助後,該處會提出年度分期預算,把包含中央補助
款跟地方配合款各自負擔的款項,並概估後期管理養護經費預算等羅列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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