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看到你的文來跟我說。
我想應該是你在我的車上貼「小偷」的字條,
並影射我是小偷。
這件事已損害我的名譽!
本人在此鄭重聲明:
本人未做一切你指控的事
請你公開道歉
否則我將採取法律行動以維護本人名譽
※ 引述《xlie (Uli)》之銘言:
: 瑞昱盟創大樓旁的創新二路有安全帽小偷!
: 今天一如往常把機車停在創新二路,中午出去吃飯時卻發現安全帽不見了!
: 大約一點回到公司,發現自已的安全帽出現在這台機車車主的後視鏡上
: 希望你可以好自為之,偷竊是公訴罪,沒有告知而取用就是偷竊行為。
: 遇到這種事情勞心費力,所以po文提醒大家把安全帽鎖上吧!
: 經過一番討論,如果是小偷應該回到公司之後不會把安全帽傻傻地放在自己車上
: 而是改放在別人機車上,那就變成今天中午騎機車出去的人都有嫌疑
: 所以...刪除掛安全帽的機車資訊,我拍攝所有附近的機車照片和影片交給警方
: 無論如何,發文提醒在這附近工作的機車騎士扣好安全帽,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