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題,但其實也不是如題啦。
天燈案所知甚少,真心想問如棒球場一案,是否有人或機關可以監督?總不能
下次換個人選上,又換個人來搞吧(笑)。我是真心求解,但因為感覺推文會
被當代風向的護航狗,所以另闢一片淨土。
這次的棒球場,也都是依政府採購法開投標、決標,結果結局就是弄得比覽趴
還臭。有沒有貪汙是不知道,地下室花六億多不多我也不太懂。但我總覺得,
該不會得標廠商根本不會蓋棒球場,然後當初評審委員也根本不懂,接著政府
承辦人就是妥妥的公務員,所以從招標開始到蓋完,從頭到尾沒人懂棒球場?
是否有這種誇張的可能捏。不過還是有很多很扯的地方,感覺「正常情況」下
都不會發生的錯誤就是了。
但真的,該如何在工程進行監,或接近尾聲的時候,又或者在一開始設計時,
就杜絕這種比扯鈴還扯的結果發生?難道標案發包出去後,至竣工前,只能靠
一個高普考上的公務員監督!?然後再靠一個高普考上的公務員審預算,然後
就結束了一個鉅額採購案。
說真的,阿堅跟阿沈大概也沒發現自己那麼爛。畢竟標案他們也不用坐在那招
標或者盯進度。公務體系層層分明,在公文上蓋過章的大概都準備遭殃。
啊我這是提出一個很合理的疑問:難道沒人能阻止這種事,沒人能夠監督嗎?
希望不要有人嘴我護航等等,阿這次綠的搞,下次藍的在搞,吃虧的還是人民
阿,總不可能是藍綠吃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