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警蹺班喝酒 酒駕載友撿屍性侵
記4支小過調職處分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縣警局吉安警分局水璉派出所48歲警員孫道明,6月中旬
備勤期間蹺班與女友人飲酒,事後酒駕載她返家,見女友人已酒醉癱軟在後座,孫員竟色
心大發,將車停靠路邊,也不忌女子月事來,涉嫌在車內對女友人性侵;離譜行徑曝光後
,被花蓮縣警察局記4支小過調職處分,並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花蓮地檢署諭令6萬元
交保。
女子月事來 照上
水璉派出所共配置4名員警,孫員值班當晚所長輪休,由副所長代理,縣警察局對孫員備
勤擅自離開崗位,及相關人員是否涉嫌知情不報等行為,將嚴查追究。督察長陳國文表示
,若性侵判刑定讞會將孫員免職,對於偏鄉警紀敗壞問題,將加強督導。
警方調查,孫員6月18日凌晨2時許,原應在值宿所內備勤,接獲女友人邀約後,蹺班偕妻
子共3人赴卡拉OK飲酒。酒後駕駛小客車載妻子先返回花蓮市住處,再載女友人返家;半
路見她癱軟躺在後座色心大發,疑下手性侵。
事後,女友人下車與孫員發生口角,拉扯間路過民眾見狀報案,女友人向處理員警表示「
吉安那姓孫的警察性侵我啦!」警方立即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孫員當下說詞避重就輕,
並否認性侵。
警方發現孫員內褲沾有經血,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孫員的車約凌晨4時許停靠吉安鄉一
處活動中心前達30分鐘,車身略有不正常律動,懷疑案情不單純。女友人隔日酒醒雖否認
遭性侵,2人也異口同聲撇清曾發生性行為,女友人及其夫也不願提告,但孫員被依妨害
性自主罪嫌移送偵辦。
孫員酒測值0.12毫克,未達0.15告發標準,但離譜行徑曝光後,花蓮縣警察局高層震怒,
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擅離值宿」、「酒駕」、「出入不當場所」及「不正常男女關係」
等,記孫員4支小過,並從水璉派出所調至玉里分局富里分駐所。
同僚私下說,孫員就是「好酒貪杯」,過去曾因值勤飲酒被記過,一再遭調地處分,未料
調到任務單純的值宿所後,還是惡習難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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