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抱怨地圖放大不夠精準,可以到氣象局另一個網站查詢
https://scweb.cwb.gov.tw/earthquake/EarthquakeAdv.aspx?ItemId=57&loc=tw
「有感地震報告進階查詢」,底圖為google map,選擇全螢幕並放大可以看得較清楚
雖仍無法如一般狀況下使用google map放大至巷弄都清晰可見,但已堪用
另外根據「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有感地震報告發布作業要點」之「地震震度分級表」
只要是一級的地震,人體就會有相當感覺了,更遑論大家這幾天被震到很敏感(?
原PO認為「昨天到今早不只三四次地震」不無可能,
但氣象局不會因為民眾覺得有在搖、有地震,就發布有感地震報告,這樣會忙死
試想以前花蓮常地震的時候,有每次都有發佈地震報告嗎....
居住環境、地形不同,都會影響民眾「有地震」的感知,
但氣象局要發布有感地震報告,靠得是規定,不是感覺,所以根據前面提到的要點
有感地震報告分成以下兩種:顯著有感地震、小區域有感地震
顯著有感地震報告:
(一)地震規模 4.0 以上,且即時地震站觀測震度達以下情況之一者:
1. 任一站之震度達 4 級以上,或兩站之震度達 3 級以上。
2. 縣(市)政府所在地任一站之震度達 3 級以上,或兩站震度達 2 級以上。
3. 直轄市市區站之震度達 2 級以上。2
(二)未達上述情況,惟因地震之特殊性,有發布之需要者
小區域有感地震:未符合顯著有感地震報告規定,但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
(一)任一即時地震站之震度達 4 級以上。
(二)地震規模 3.5 以上,且任一即時地震站之震度達 3 級以上或兩站震度達 2 級以上。
(三)未符合前二款之情形,惟仍屬有感地震且為一般民眾或機構反映查詢者
根據發布有感地震報告之規定可知,除了地震規模或震度這種客觀數據須符合發布規定
仍有以「特殊性」或「一般民眾反映查詢者」發布有感地震報告之例外狀況
「特殊性」可能是該區域最近豪雨土石崩塌,又發生地震,
這項規定能讓氣象局主動發布地震報告,週知災害情形
「一般民眾反映查詢者」民眾也能主動要求,氣象局被動配合
建議原PO向氣象局反映需要這兩日更詳細的小區域有感地震報告,以安民心
氣象局認真做事,無故被扣上網站登載不實的帽子,著實同情
便找資料和大家一起學習,拙作分享,共勉之。
※ 引述《nanna (The Road)》之銘言:
: 請問各位花蓮市的鄉親,昨天到今天早上,難道真的只有感覺到三四次地震嗎??
: 覺得中央氣象局的網站已經不實了!沒有記載我們有明顯感覺到的地震。
: 而且昨晚再查詳細地圖的網站,也無法放大到很清楚。
: 難道是15日早上八點與晚上八點的震央,都在花蓮市有關(地圖查是在後站附近)
: Q: 到底是中央氣象局沒有如實記載?
: 還是我的感覺有問題,或者我家已經震到有問題了,只有我家在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