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石稅引府會攻防 議長批「可以宣布成立花蓮國了」
花蓮縣礦石稅自治條例在議會臨時會程序委員會遭退回,無法送進大會,連日造成府會攻
防。縣府昨批評議長張峻未依議事規則,非法決定退回,不生法律效力;議長張峻今晨在
個人臉書貼文重砲批評縣府干預議會監督權,「花蓮縣可以宣布成立花蓮國了!」
花蓮縣府訂定自治條例向礦石業者徵稅,因有業者就105年從10元一口氣調到70元,漲幅
超過30%上限,提起行政訴訟,縣府被判敗訴定讞。近日縣議會召開第19屆第15次、第16
次臨時會,因原自治條例時效屆滿,縣府重提稅額70元草案,議長張峻10日在程序委員會
上直接退回,無法送進大會,引發府會煙硝。
張峻今晨在臉書貼文表示,「縣政府不屑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不採花蓮縣議會的決議,
不斷透過媒體混淆視聽,違法礦石稅調幅提案,不過不罷休,花蓮縣政府現在是在演哪一
齣?連花蓮縣議會的監督權也要干預,也要染指,也要誣陷,如此強勢行政權霸凌監督權
的作為令人髮指。花蓮正在上演一場無所不用其極的行政權不服司法權,追殺監督權的醜
戲,因為有霸道的行政權,才更加凸顯監督權存在與創立的價值,花蓮縣議會將堅決做對
的事。」
縣府昨天指出,議會召開程序委員會討論該草案是否排入大會議程時,多數發言議員主張
送交大會,但主持會議的議長兼程序委員會召集人,並未依議事規則規定,在議員要求表
決下,交由出席議員表決,僅由議長一人以「所有責任我來擔」,個人決定退回不排入議
程,並立即宣布散會,法界人士認為不符法定程序,議長個人之非法決定退回,並不生法
律效力。
縣府昨表示,依法界人士專業意見,礦石稅自治條例草案還在議會中,請議長兼召集人立
即召開臨時程序委員會,續行程序審查,排入這次臨時會審議,儘早完成法定程序,維護
花蓮縣財政永續發展,並強調「縣府沒有重新提案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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