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rhkc ( ̄ー ̄;)
2017-07-13 00:57:20作者 fast9527 (傑夫) 看板 I-Lan
標題 [徵求]8/19,8/20包棟民宿30人
時間 Wed Jul 12 21:51:26 2017
板規2-F,未滿30字,水桶 3天。
-閒聊-
今天一整天在外,所以多半時間都是用手機在關注,
現在來處理一下access板友的站內信發問。
forevergood的發文如果就板規"文字上"的定義是沒有違反規定,
但是在"實質上"是一篇只要改地名就可以套用在其他地方板的文章。
這一種文章其實比較適合出現在關注公民群體的專業板,
雖然說宜蘭人也是公民,但是在地生活還是本板的核心主軸,
理念的傳遞應當能貼近民眾(套中國一個用詞,要"接地氣")。
**
我日前處分過一個設計系小妹的文章,因為她通篇被人質疑跟宜蘭無關,
我查過她的發文,她除了在這裡之外並沒有在其他板發問,
實質認定上,是跟宜蘭有關係的,但是板規文字敘述與心中的衡量,我選擇前者。
如果要憑心處理,forevergood的文章其實不用等到人家寫站內信問我,
我自然會將話題就此打住,但這種處理方式將來可能被人詬病是"板皇",
或者是"drhkc與快樂夥伴的遊園地",一直致力避免這樣,但好像還是太天真。
**
接下來會遇到各黨縣長初選,這裡一定會是各方想要插旗帶風向的地方,
如果照板規字面規則走,難免會遇到打擦邊球的文章,
接下來與宜蘭生活(食衣住行)無必要關係的,明確違反板規的照處置,
無法(板規1~8)可罰的目前是想到一個辦法:
由板主視情況直接刪文並併入當日水桶公告(可至精華區招領原文),
或者有更好的板規草案,歡迎提出,找時間來投票表決。
(如有一致共識,我可以直接增修於新板規)
不另行公告的話信箱可能會被塞爆?光是回應詢問的信件可能就一堆了版規9可參考參考個人是認為發公告會好一點,再討論吧
作者:
drhkc ( ̄ー ̄;)
2017-07-13 02:07:00併在水桶公告裡發也是可以,多一道工法
作者:
ilovettb (我愛踢踢逼)
2017-07-13 02:22:00無法可罰 ==> 由板主視情況直接刪文不另行公告這比文字獄更恐怖連栽贓都省了噁心
所以你選前者 只要文字相關即可是嗎那這認定可是非常寬鬆喔那以後只要文章有提到宜蘭兩個字就ok嗎板規9是 我設的 如果想捅就捅不發公告實在說不過去
作者:
ricewine (紅標米酒)
2017-07-13 07:29:00不要給自己找麻煩如果覺得有爭議,先徵求修正建議再看看
作者: httt (逼自己半年不碰網路) 2017-07-13 08:14: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a151091 (鴨子)
2017-07-13 08:53:00個人支持嚴刑峻法,畢竟這邊有一位一哥會鬧版八卦版都如此,這邊想必影響不大
我沒說哦,不然會被說挑釁版友XD而且你那件是經典耶,看了心情94好
作者:
ricewine (紅標米酒)
2017-07-13 09:30:00那件有上新聞對吧? 伸個網址回顧一下
作者:
YuGar (深奧幽玄)
2017-07-13 09:31:00個人觀點:一天一篇這種文章應還不算過份。不喜勿入就好了建議日後再議,免有針對某人而「因人設事」之嫌,不看就好而且緊縮發文有限制言論自由之嫌,而這次實質違犯程度難謂「嚴重」或「惡意」,依善意使用者的推定,在下不建議限制PS:真的不喜歡,噓文鐺一下就好,限制發文太殘酷了點
作者:
drhkc ( ̄ー ̄;)
2017-07-13 10:09:00回水晶:照理說,站內信也是告得了
作者:
YuGar (深奧幽玄)
2017-07-13 11:30:00[建議] 原文己被自刪,又非惡意、嚴重,先請板友噓文如何?
作者:
drhkc ( ̄ー ̄;)
2017-07-15 02:48:00YuGar,是有想過,不過這有可能出現兩派互洗推文數,不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