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很多板友都還沒看到這篇板規修定
就挑幾條自己看到有問題的,來與各位討論討論
※ 引述《drhkc (大納言清澄)》之銘言:
: B.供發表宜蘭相關之文章,相關性有限之文章請至其他專板(詳見z-2)。{刪.退.14d}
對於公民文是否比照辦理?
否則某些人發整篇幹話公民文最後再扯個陳歐珀就跟宜蘭有關嗎?
: B.文章作者不得刪除/修改推文,除非板主/推文作者授權。{退.2m}
推文有本身的著作權,是否能刪除推文視作者是否願意
推文者授權這當然沒問題
但板主授權? 這權力不會太大嗎? 以後跟板主好一點的,看到不利自己推文
不就刪推文刪到爽了?反正板主都授權阿
: J.發文明顯未先爬文、做足功課。(發動條件:推文數達X2)
這條注定失敗,別板都做過實驗了
: L.除非作者同意,禁止噓自介文。(除外事由:文章未合乎板規6規範)
我要噓文還要別人同意? 住海邊嗎
這未免管太寬了吧
: W.文章具緊急避難性質,板主得視情節作暫緩/減輕或不處分。(當事人主張無效)
這又是條帝王條款了,板主得?
依照板主邏輯主觀性問題,這條存在真的好嗎?
最後演變根本板主說的算
: Z.三個月內違反三次板規視為鬧板。{退.1y}
三次就鬧板?
真的照此篇新板規來看
看到不利自己的人
隨便安一條板規抓小辮子三次在桶一年不就好棒棒?
直接讓不利自己的人消失在板上?
: 2.時事/問卷/連署與推投文
: A.轉貼時事須附上出處及網址連結,每人每日2則為限(留點機會給別人)。
留點機會給人? 板上新聞一天都沒幾篇了
你還限制一天兩篇是怎樣?
有人貼新聞就該感謝了,還要加以限制?
多個心得是OK,但你限制根本不OK阿
這地方板根本沒多少人貼新聞,你當這八卦板嗎?
限制一堆要好管理就別當板主了
: B.禁止再張貼觀點同質性高之時事,違者比照文章OP處理。
同性質高的標準為何?
同樣新聞,另一篇比較詳細就不能貼嗎?
難道第一篇爛就只能留第一篇?
後續好的報導都不能貼? 限制這點根本只是好管理罷了
: C.問卷須經板主審核同意始得發表,文內註明授權板主ID
: D.本板推文公投流程規範如下:
: 1.發起人須先以[連署]方式發文,7日內取得50位板友推文贊同,
: 發起人整理ID名冊以站內信方式聯絡板主商討投票細節,
你的澄清文噓的都沒50個了
你要50個推文? 這鳥籠公投吧
根本是為鞏固自己的地位而設立的
: 2.由板主發表[推投]文,投票時間原則7日,
: 通過則由板主依公投結果公告實施。
: 3.違反流程者,效力自始無效,板主得刪除文章。
帝王中的附註條款,簡單說不想讓它通過就找流程麻煩即可
: 4.由板主發起推文公投則免連署。
WTF? 板主為何有特權?
系統投票這無解,但推文公投為何你可以有特權?
板主有問題就用系統投票就好了
難道你要改甚麼都不用板友連署嗎?
你說改就改? 這條真可怕
: 5.一人一年一則為限(效力自始無效者不算)
這條更無言了,搞掉公投後,要再重瓣明年再來的概念
: E.推文公投不適用於板主選舉。
那適用罷免板主嗎?
: 3.交易/徵求/代買/合購/出租/徵才/求職文
: A.發文要求:於內文第一行加註《本人符合板規3-A條文第__款資格》
: 第1款:發文前一日起算一年內於本板有 2日發表非此類之有效文章。
: 第2款:置底詢問文助人且一個月內有 2人感謝。
買東西就買東西,要感謝也是當面說謝謝,到底多少人會在板上說感謝詞?
: E.此類活動任何風險發文者一律注意,不得因故/過失造成參加者傷害。{退.10y}
這點也滿奇特的,受傷就協助後續就好
退文桶十年是蝦毀!?
過失受傷是能避免唷!?
整篇看下來,不少新設板規的重點就板主方便管理
不管宜蘭有沒有需求,只要符合板主方便管理六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