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討嘸薪水?少女上班2個月 做白工還被嗆

作者: biglarge (大大)   2017-12-18 21:16:13
TVBS
討嘸薪水?少女上班2個月 做白工還被嗆
工作將近2個月,卻領不到薪水!宜蘭一名女子向媒體投訴,在體育用品店工作,向老闆
討薪水卻一拖再拖,氣不過向勞工處檢舉,才發現碰上這樣狀況的不只一人,但遭到控訴
的運動用品店業者卻大聲喊冤,說是女子上班態度不佳,時常無故曠職,雙方各說各話,
勞工處也將介入調查。投訴的林姓女子則說老闆說她態度不好,工作能力也不好,不知如
何算薪水給她。
一名林姓少女上班2個多月,卻連一毛錢都沒領到。從今年10月12日開始在宜蘭羅東一家
運動用品店上班,直到12月7日的期間,只要和老闆要薪水,對方就會提出工作態度不好
的理由延後發薪水。少女母親說協調過程老闆只說態度不好,也沒有說何時給錢,覺得店
家在欺負年輕人。
在少女與店家對話紀錄中,店家一開始說要有心理準備會被扣很多錢,再來說一切都按照
合約走,有問題就按法律處理,並說女子一直有翹班的狀況,卻把出勤資料全都收走,而
且店家在過去就曾被舉報不付薪水。女子說覺得老闆是惡意的,不但收走打卡機,連去勞
工局的時候,已經有兩個以上跟老闆在辦理協調。
當時少女和店家還有簽工作合約,但在乙方權利義務部分,員工離職後5年內不可以從事
體育相關行業,要是查到店家還會開罰200萬元,就連員工遲到的扣薪制度也非常不合理
,加上少女當時還未滿18歲,如果要有工作合約都必須經過監護人同意。
從合約不合理到薪水沒給付,店家楊小姐則回說是女子上班狀況很差,態度也差。雙方現
在各說各話,只是店家從10月到現在沒付薪水是事實,難免有些爭議。勞工處處長黃玲娜
說會選定開會時間請雙方來進行調解,要是資方不出席調解會則會有罰則。先安排勞動檢
查再替雙方調解,就是要避免勞資雙方都付出努力,卻得到不公平待遇。
4.完整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tvbs.com.tw/local/838082
這老闆不對吧,態度差該付錢辭退,而非拒付薪水
作者: iuiuisme (iuiu)   2017-12-18 21:44:00
5年內不得從事相關工作 笑死
作者: saylike (like)   2017-12-18 22:03:00
這種有專業獨特性嗎 囧
作者: jaster21 (一直想打球)   2017-12-18 22:06:00
影片 1:46秒 青年...
作者: viral77321 (異戊二烯)   2017-12-18 22:12:00
之前就有紀錄 有點誇張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17-12-18 22:14:00
競業條款是有很多限制的,而且店員是有什麼業務機密性?
作者: preisner (ppp)   2017-12-18 22:16:00
打工的還有競業條款哦!打個工是能有什麼專業機密啦!XD台灣慣老闆真的是什麼扯事都能做出來!
作者: a896975 (史提夫李)   2017-12-18 22:17:00
扯,再怎樣也要給薪水吧,還不知道怎麼給勒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17-12-18 22:22:00
簽訂競業禁止相關約定注意事項:一、雇主應有受保護之法律上利益。二、勞工擔任之職務或職位得接觸或使用事業單位營業秘密。三、契約應本誠信原則約定。四、限制之期間、區域、職業活動範圍應屬合理範圍。五、勞工離職後應有代償措施。六、員工應有顯著背信或違反誠信原則。七、違約金金額應合理。 就算要欺侮人也不要太過份,現在都什麼年代了,還用以前那一套來欺侮勞工,網路一公布惡雇主的話,那家店是會被抵制的。
作者: a151091 (鴨子)   2017-12-18 22:35:00
記者也毫不客氣全部拍出來,幹得好
作者: mygo198 (老a)   2017-12-18 22:37:00
這個案例我覺得問題比較嚴重的是勞工處,之前就有人申請調解了,為何到第三個人出現時才準備安排調解,如果今天這個案例我覺得問題比較嚴重的是勞工處,之前就有人申請調解了,為何到第三個人出現時才準備安排勞檢,如果今天沒上新聞是不是勞工處又不積極處理了,這個勞工處長上任至今宜蘭發生多少工安死亡事件了,她還臉整天上社群說她很努力
作者: IanLi (IanLi)   2017-12-18 23:23:00
這家店在哪裡啊 列入拒絕往來戶
作者: set21 (喔)   2017-12-18 23:27:00
宜蘭幸福企業
作者: a896975 (史提夫李)   2017-12-18 23:27:00
青年體育 成功國小正門斜對面
作者: Andosinjo (✡信哲✡)   2017-12-18 23:59:00
哪間?
作者: neunzehn (佩)   2017-12-19 01:13:00
老闆是楊哲一??
作者: akira01 (小吉)   2017-12-19 01:35:00
收走打卡證據,還立不當條款,這家店等著倒吧
作者: suck55426 ( DoggieJ)   2017-12-19 01:41:00
違反公序良俗ㄅ
作者: mingyu66 (yu)   2017-12-19 01:55:00
是樓上說的那間嗎?
作者: ihongming   2017-12-19 02:23:00
楊哲一 好熟悉的名字啊!
作者: hate56 (國境汁男)   2017-12-19 02:33:00
宜蘭勞工悲歌 民主聖地的毀滅
作者: yua123 (二手書,CD出清)   2017-12-19 06:12:00
不要去那家消費
作者: s899456 (熱到歪頭)   2017-12-19 06:15:00
勞工弱勢最佳演示
作者: yihoop (zita)   2017-12-19 08:28:00
拒絕去這家店消費。
作者: greenmes (greenmes)   2017-12-19 08:42:00
在fb社團看過他們徵人,說什麼業務努力薪水三萬不是問題。笑死我!
作者: RiTaYin (夢語)   2017-12-19 08:54:00
開罰兩百萬.......原來一般店家也能開罰別人?
作者: irenehuang15 (登愣……)   2017-12-19 09:10:00
欺負年幼小孩吧
作者: cherimore (夢櫻桃)   2017-12-19 10:04:00
高調
作者: NelsonGo (Nel)   2017-12-19 10:07:00
拒買
作者: z80520xx (砍)   2017-12-19 12:16:00
最軟的這一塊啦
作者: alvis000 (艾爾)   2017-12-19 14:35:00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12-19 15:33:00
宜蘭有勞動局!!!?
作者: wcw2121 (sternness)   2017-12-19 16:28:00
慣老闆:再找狗奴才網友罵勞工嫌錢少挑工作不屈就
作者: guky (阿南)   2017-12-19 17:08:00
太扯了...黑名單
作者: Dusha (Dusha)   2017-12-19 18:21:00
樓上484不會縮網址 XDhttps://goo.gl/Rvu41r幫鎖。就是這家沒錯,就我所知似乎真的有在捐東西給清寒,但這跟勞資關係是兩回事
作者: kage (花與葉,永不得見)   2017-12-19 18:57:00
一直在翹班的人老闆會僱用兩個月? 一個禮拜就叫他走人了還自己把打卡表收起來不就代表有鬼嗎?樓上說的捐贈新聞已經5年了,看來老闆改變了不少阿
作者: sakuryo (黃瑄瑄)   2017-12-21 00:29:00
店家開罰200萬???他以為他誰?法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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