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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44754 (9527)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宜蘭自訂農舍辦法 被質疑違背農發條例
時間: Wed Jan 3 22:07:37 2018
1.媒體來源:
公視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宜蘭自訂農舍辦法 被質疑違背農發條例
3.完整新聞內文:
https://youtu.be/QV8HVPkC7tw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研擬制訂新的農舍興建審查辦法,規定未來農舍不必「臨界、臨路
」,且農舍和蓄水池、圍牆等農業設施可合併申請,面積加總上限是農地的40%。這項做
法獲得不少地方農民、農會乃至房仲業贊同,但也引發不少質疑。
一棟蓋在農田與馬路邊界的新房子,看似合乎「臨界、臨路」的農舍興建規定,但當地居
民抱怨,這樣會擋住用路人的視線、形成道路死角。
農民陳信華抱怨,「腳踏車跟腳踏車就會相撞了,會製造很多危險。」
另一棟興建中的農舍,也緊臨著馬路,看起來沒有空間停放自家汽車。三星農會總幹事謝
志旭替屋主抱不平,說為了遵守農舍建造規則,這家人得退縮使用空間。
謝志旭說:「現有的農民每一戶人家最起碼是一部車輛,你要怎麼去把它放置?」
過去宜蘭縣府原本允許,只要農舍蓋在馬路25公尺之內的距離都算「臨路」,但前縣長、
現任農委會主委林聰賢,104年加嚴規定,要求農舍必須更靠近馬路、臨路3公尺之內,減
少水泥化面積。但農民批評沒有彈性,房仲業更直指,若不改變很難喚回民心。
宜蘭縣不動產仲介公會副理事長陳宣良說,「這兩年來,光仲介業在宜蘭縣倒閉了四、五
十家。我必須要坦白,我也是受害者。我想現任的代理縣長陳金德應該聽到了大多數民眾
的聲音。」
宣布農舍不必「臨界、臨路」,代理縣長陳金德上台後打算推動自治條例、推翻前縣長的
做法,卻被農委會視為牴觸母法,有破壞農地完整性、背離農發條例精神之虞,且母法規
定得很清楚,農業設施必須符合「農作產銷、林業、水產養殖、畜牧、綠能」等七項用途
。學者批評,宜蘭縣現行的辦法草案,只強調蓄水設施必須種植水生植物。
文化大學前環境設計學院院長楊重信說,「台灣話講的『竹篙鬥菜刀』,你把它結合起來
就是一把凶器,對農地的破壞會更嚴重。」
儘管宜蘭縣府曾強調,不會讓農舍的蓄水池,直接做為游泳池等休閒名目使用,但學者認
為宜蘭縣府新推的草案,會讓農舍興建會有更多漏洞可鑽,就怕實施之後,難以達到嚴管
的效果,反而就此鬆綁。
黃怡菁、郭俊麟 宜蘭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81656
5.備註:
垃圾睡菊的手下
現在要炒房撒幣直接毀了了宜蘭
一個代理的縣長自己把農舍拿來經營民宿
還可以囂張到不鳥中央法規
靠山真是硬阿......
「 我們有權力選出宜蘭縣長,卻沒有權力決定一個代理縣長,這是宜蘭人的可悲。」
https://youtu.be/VG1cFYUkfh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