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宜蘭某知名東歐餐廳的工讀結束了。當初在應徵的時候,老闆娘告知半職薪水為14
000+500全勤+500員工加給,並說如果之後排班需要再多排時數,會補加班的錢,但今天
只拿到15000,時數一共做了117小時,問老闆娘的時候她很堅持說我就是半職,並且說她
計算出來我需要做117個小時,同時也說這樣的錢是合理的,我的算法(117*140=16380是
不合理的)同時她也說我的時薪就是130,但130*117也不是15000,
po出來是想問一下請
問老闆娘的算法是正確的嗎?因為這樣平均下來我時薪只有128多,同時也想提醒一下之
後有機會去應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