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完第一次的勞工局申述後,勞工局的人員幫我把案件轉給檢查員處理,(在這裡非常感
謝熱心的勞工局人員,每一絲的細節都寫的非常詳細,讓檢查員可以很清楚的了解整個事
情)。
檢查員過了幾天有透過電話跟我再確認一些違法事項的部分,我就再跑了一趟勞工局說明
相關的經過,畢竟事情說的比較清楚,對於解決問題,是比較容易的。
大約2天前檢查員去拜訪老闆娘(這方面是老闆娘用Line告知我的),並且把我的我對於
薪資疑問的部分轉給老闆娘。後來老闆娘就line我說希望我找一個“大人”陪同跟她個時
間解決這個問題,我當下是表示父母人不在宜蘭不方便而且本身也已成年婉拒了她,不過
後來想想如果有一個第三人去當個見證雙方一方面也算一個緩衝另一方面也算一個證人,
所以後來我找了我的房東一起前往。
在談判的過程中,發現房東和老闆娘有共同熟識的朋友,當然問題就比較好解決,老闆娘
也沒有一昧的堅持,薪資的部分還是有殺價啦,最後在房東圓融的技巧(講話很有調理,
讓老闆娘完全挑不出毛病)加上認識共同的朋友(人脈很廣)下,我跟老闆娘達成協議
只拿過年加倍的部分(28.5*140=3990)然後在一個很和樂?的氣氛下離開。
以上就是整個事情的經過,不得不說我這次能成功拿回薪水(法律規定本來就有的)是受
到了非常多人的幫忙,還有運氣很好剛好請到一個神通廣大的房東,在這裡我要感謝版上
熱心的鄉民,在上一篇文每一個回覆我都有看,或許我們素不相識,但我有感受到你們溫
暖的支持,也謝謝我的女朋友一直以來的陪伴,還有神之房東的幫忙,才能有今天這麼圓
滿
的結果,希望我的文章可以幫助以後有遇到類似問題的人,當然最好不要。
題外話,房東並不是我真正的房東,而是我一個很尊敬的長輩,只是她要我跟她用房東房
客這樣的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