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員工控加油站長性侵 站長駁:是她挑逗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8-03-31 11:50:02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QlmIn5e ]
作者: askingts (地獄山貓)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轉錄] 女員工控加油站長性侵 站長駁:是她挑逗
時間: Sat Mar 31 11:46:53 2018
※ 引述《askingts (地獄山貓)》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I-Lan 看板 #1QlkD1P9 ]
: 作者: askingts (地獄山貓) 看板: I-Lan
: 標題: Re: [新聞] 女員工控加油站長性侵 站長駁:是她挑逗
: 時間: Sat Mar 31 09:24:14 2018
: ※ 引述《OKEplus (45DR鐵道觀察員)》之銘言:
: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30/1325221/
: : 女員工控加油站長性侵 站長駁:是她挑逗
: : 16260出版時間:2018/03/30 12:08
: : 女加油員控站長性侵,但是站長駁斥她主動挑逗。
: : 宜蘭一間加油站蔡姓站長被女員工小華(化名)指控,在車上對她性侵得逞,事後對蔡男
: : 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蔡男到案後坦承雙方有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性侵,稱是小華主動挑
: : 逗,還幫他口交,檢方偵結,儘管認為蔡男說法是卸責之詞,但因無足夠證據證明蔡男性
: : 侵小華,最後不起訴。
: : 不起訴書指出,蔡男是宜蘭三星地區一家加油站的站長,小華是該加油站女員工。小華指
: : 控蔡男於今年1月17日凌晨3時許,在宜蘭縣三星鄉一間民宅旁,在蔡男轎車上對她性侵得
: : 逞。
: : 小華指控,當天是蔡男約她出去,雙方談話過程中,有聊到她的感情問題,當時蔡男安慰
: : 她,並摟他的肩膀,之後把她整個人抱到駕駛座上,兩人發生性行為,之後再幫蔡男口交
: : ,因為蔡男一直苦苦哀求,她不敢反抗,更擔心蔡男會公報私仇,對工作不利,所以才會
: : 將就。小華說,當天是半夜,附近又沒有住戶,所以她並沒有求救。
: : 檢警找來蔡姓站長問訊,他坦承與小華性行為,但否認強迫。蔡男說,平常都把小華當作
: : 妹妹看待,當天因小華被加油站一名組長強迫要載她回家,他基於關心才找小華出來,之
: : 後小華對他挑逗,兩人才會發生性行為。
: : 還說,小華當天並沒有不願意和他發生性行為,過程中,他都躺在駕駛座上,是小華主動
: : 親他、撫摸他的下體,原本有把小華推開,但小華仍幫他口交,之後兩人就在車上性交,
: : 不過他並無射精。蔡男供稱,事後小華的母親要她離職,過了一個月後才離職,然其間兩
: : 人上班時還都有說有笑。
: → Dwccc: 現在一堆自己貼上去,事後才反說性侵。根本仙人跳,還破壞 03/30 17:05
: → Dwccc: 別人名聲。 03/30 17:05
: 推 poptea: 男生要自保 03/31 00:04
: 你證據準備的越充分 越能自保
: 對方愛玩仙人跳 自保錄音就拿出來
: 記得不要一開始就拿
: 先等對方在偵查庭上作證
: 原告人作證受偽證罪之拘束
: 不像被告人 依刑事訴訟法-不證己罪 有特權不受偽證罪拘束
: 等原告人作完證 作證簽完名字後 你那時再拿出來
: 跟檢座說:你剛剛忘了 你有案發當時的自保錄音 可當證據呈給檢座
: 若有錄音鐵證 他要硬栽你罪 罪名能成案也不容易
: 加上他先前有作證 可告發他偽證罪
: 偽證罪的證據 就是他簽完名的證詞
: 偽證罪成案難度比誣告罪低
: 告他這條 也夠他受的了
: 你獲得檢方的不起訴處分後 你也可以對他反控誣告
: 證據也是你自己私下蒐證的自保錄音
: 說對方意圖故意陷你於罪 故意讓你被告妨礙性自主罪
: 但誣告罪勝訴的判例很少 很難告成 難度很高
: 反正刑事訴訟 也沒啥訴訟成本 不需要花什麼錢
: 就當作抽樂透 你錄音證據交一交 讓法院法官自由心證 若有罪就當賺到
噓 pojohn: 是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03/31 09:40
→ pojohn: 意思是 犯罪《事實》,無從事後舉證證明,固屬常態 03/31 09:40
→ pojohn: 但PTT的水平就是等於誣告03/31 09:41
→ pojohn: 我是很想問某些人 若不起訴則為誣告 ?? 那起訴後03/31 09:43
→ pojohn: 法官判無罪 那檢察官 算誣告 還是算亂訴??03/31 09:43
→ pojohn: 若一審法官判有罪 但是 二審法官判無罪 那一審法官 檢察官03/31 09:44
→ pojohn: 是不是都要 算亂訴 算誣告??03/31 09:44
→ pojohn: 另外你提告誣告 若 誣告不成立 那算不算 誣告別人誣告??03/31 09:45
→ pojohn: 你是不是認為 不起訴 就真的是 "無辜" 的啊..03/31 10:03
→ pojohn: 另外你說"但誣告罪勝訴的判例很少" 依你的論點 那不就是 03/31 10:04
→ pojohn: 誣告別人誣告嗎??03/31 10:04
貢山伙 -_-
中華民國刑法
第 十 章 偽證及誣告罪
第 169 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
者,亦同。
關於誣告罪小常識:
告人不成,告訴人是否就會成立誣告罪?-聯晟法律網 https://tinyurl.com/y6u9e9ro
最高法院判例及判決之意見所示:
「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
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祇因缺乏積極
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或告訴人誤有此事實或以為
有此嫌疑,尚難遽以誣告論罪。」
「誣告罪以意圖它人受刑事處分虛構事實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為要
件,故其所訴事實,雖不能證明係屬存在,而在積極方面尚無
證據足以證明其確係故意虛構者,仍不能遽以誣告罪論處。」
「告訴人所訴事實,不能證明其實在,對於被訴人為不起訴處分
確定者,是否構成誣告罪,尚應就其有無虛構誣告之故意以為
斷,並非當然可以誣告罪相繩。」
「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以告訴人所訴之事實完全出於虛構為要
件,如係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縱使向該管公務員申告要
難謂有誣告之故意。」
控告別人誣告,法院判決有罪, https://tinyurl.com/yclheo6p
這其實是「很不容易」的事 -簡松柏 台南高分院公設辯護人
誣告罪所直接保護的法益是國家的司法權作用,所以,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提告之外,
告訴人的「虛偽陳述」也是誣告罪的主要犯罪構成要件內容:
不是不起訴、判無罪,提告的人就是誣告
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法院為無罪判決的原因,有可能是被告的
犯罪嫌疑不足、也有可能是被告的行為是刑法(刑事法律)所不處罰的;
另外,誣告罪的成立是以「故意虛構事實」為要件,如果提告所指訴的
犯罪事實,不是出於提告之人所故意虛構,這也不會構成誣告罪
(在『刑事』訴訟程序上,要『證明』提告之人『故意虛構』,
這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上面廢話一堆,拎北直接講結論:
※ 引述《askingts (地獄山貓)》之銘言:
: 你獲得檢方的不起訴處分後 你也可以對他反控誣告
: 證據也是你自己私下蒐證的自保錄音
: 說對方意圖故意陷你於罪 故意讓你被告妨礙性自主罪
: 但誣告罪勝訴的判例很少 很難告成 難度很高
: 反正刑事訴訟 也沒啥訴訟成本 不需要花什麼錢
: 就當作抽樂透 你錄音證據交一交 讓法院法官自由心證 若有罪就當賺到
本例
女員工小華(台女化名)及蔡姓站長 兩者發生了性交 這是客觀事實
原告人 台女小華 聲稱 被強迫 → 妨礙性自主罪
被告人 蔡姓站長 聲稱 合意 → 無罪
積極證據 台女小華的偽證罪之證詞
蔡姓站長的錄音(如果的確有錄 此為假設)
妨礙性自主之不起訴書
一切就看承審法官買不買帳
完全看法官之自由心證:
若誣告罪無罪
台女小華&蔡姓站長 兩人的確發生性交 → 有部分事實
台女小華 聲稱 被強迫 → 法官認為純是誤會
台女小華誤會蔡姓站長強迫他
台女小華可能沒積極抵抗
可能只是很小聲喊不要 讓蔡姓站長沒聽到
這邊我純假設 case by case每個案子情況都不同
台女小華 主觀認為 蔡姓站長強迫他
法官 卻客觀認為 蔡姓站長沒聽到台女說不要
所以繼續性交 是台女誤會
法官認為:台女小華對此案並非完全虛構 是誤會 加上部分事實 → 不構成誣告
若誣告罪有罪
蔡姓站長 握有錄音 (證明兩人屬合意性交),
台女供詞 (證明台女小華虛構案發當時情節)
( 錄音檔皆找不到台女所述情節),
妨礙性自主之不起訴書 (代表台女曾向 檢察官 該管公務員 提告)
(意圖讓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
上面三者當積極證據
法官認為:台女小華有「故意虛構事實」意圖讓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 → 構成誣告
誰曉得你是遇到哪種法官
誣告罪很難被判有罪 完全看運氣 即使你提的證據自認為很積極證據
承審法官要不要吃你的積極證據 → 看天
只能說有告有保佑
: : 雖蔡男與小華的所陳述的情節大概相符,而檢方依卷附受理疑似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記
: : 載告訴人身體頭面部、頸肩部、胸腹部、背 臀部、四肢部、陰部、肛門及其他部位,均
: : 無任何外傷等情狀,無法證明小華確有被蔡男強制力性侵害。
: : 檢方雖認為,蔡男說因小華挑逗才與之性交說法不足採信,但因查無其他積極、確切證據
: : ,認為蔡男違反小華意願而對她性交,只憑小華單一指述,無法證明蔡男確實有妨害性自
: : 主罪責,難以強制性交罪責相繩,加上沒有其他積極證據,證明蔡男有妨害姓自主犯行,
: : 認其罪嫌不足,故不起訴。(林泊志/宜蘭報導)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3-31 09:40:00
是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意思是 犯罪《事實》,無從事後舉證證明,固屬常態但PTT的水平就是等於誣告我是很想問某些人 若不起訴則為誣告 ?? 那起訴後法官判無罪 那檢察官 算誣告 還是算亂訴??若一審法官判有罪 但是 二審法官判無罪 那一審法官 檢察官是不是都要 算亂訴 算誣告??另外你提告誣告 若 誣告不成立 那算不算 誣告別人誣告??你是不是認為 不起訴 就真的是 "無辜" 的啊..另外你說"但誣告罪勝訴的判例很少" 依你的論點 那不就是誣告別人誣告嗎??
作者: shonbaba (Abear)   2018-03-31 12:18:00
好文淚推30+
作者: BlueGoust (藍鬼)   2018-03-31 12:25:00
真的很棒~加油多推一點
作者: shonbaba (Abear)   2018-03-31 12:30:00
沒錯,hen棒棒
作者: superhome (期待星與月之夜)   2018-03-31 15:38:00
直接修改原篇,回甚麼文。
作者: verymature (魚的眼淚)   2018-03-31 21:54:00
不能編輯修改?浪費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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