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inJa (fine~)
2021-07-03 00:36:33板規2.
a.針對版友的挑釁、侮辱、攻擊性內容,例如:你為什麼不把帳號砍一砍, 浪費PTT主
機資源,地圖砲式攻擊、宜蘭人都很廢、希望宜蘭版可以更亂……等;
9.未在上述板規規定內,但卻有影響閱讀或引起爭端之發文/推文之事實
板主可刪除文章/推文,並公告說明之,並視情節決定是否予以水桶。
10. 罰則:
a.違反版規者,基礎罰則刪文外並予水桶14日
b.違規嚴重或一個月內累積高於三次,予以退文並水桶30日(最高達3650日)
c.版主可視違規情節輕重議處,水桶最低3日
d.輕微/爭議狀況違規將給予警告乙次,第二次後水桶14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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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Wtm-wSq (I-Lan) [ptt.cc] Re: [徵選] 宜蘭板主候選人00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625231290.A.73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4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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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 攻擊與挑釁幾位板友 (且在我發公告的時候也有被攻擊的板友提出檢舉)
水桶30天
原因下任在即 覺得我的標準應該放寬
所以前面幾篇的違規我也沒特別想處理
但是似乎放任到不處理就嚴重失職的程度 真的非常抱歉
違規的文章暫且就留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