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22-04-19 23:35:37《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5條:
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
、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
前項所稱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
法警察、辯護人及告訴代理人以外,依其法定職務於偵查程序為訴訟行為或從事輔助工作
之人員。
被告並非偵查不公開所拘束之對象。
因此妙妙有什麼委屈的話,可以大聲說出來。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22-04-20 08:35:00但建議妙妙還是別講好了,因為如果講不清楚的話,不如不講。
作者:
ocwandu (潛水專員)
2022-04-20 09:47:00所以特定媒體在這裡面屬於哪個角色?
作者:
c60203 (只看週日正賽的一日迷)
2022-04-20 10:59:00還不是被告
作者:
aaagang (我...)
2022-04-20 11:27:00管好自己的印章,不要被拿去蓋了XD
作者:
superwei (superwei)
2022-04-20 15:53:00小老小孩是無辜的
作者:
Cishang (辭..)
2022-04-20 17:34:00紅白場>癡呆>團隊厲害>被偵查>無辜 呵呵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22-04-20 17:55:00被綠共東廠黑了
到現在還有東廠這個稱謂,都什麼年代了?我還錦衣衛!!!!
作者:
kqcv5bw (derrick)
2022-04-20 22:38:00吉祥物縣長,應該請背後的主任秘書出來講會比較清楚!
作者:
lolicone (∥○△○∥)
2022-04-21 08:53:00即便口條好也建議都不要講,哪個不是越描越黑,大部分都是聽了從自以為的漏洞去攻擊….澄清其實效用不大。看看陳定南,最後也是時間歲月還他清白。並不是認定妙妙有做或沒做,只是過往的例子真的太多到最後一刻司法判決才有結果。
作者:
superwei (superwei)
2022-04-21 16:42:00上網查一下 楊x雄 就知道了 ,自己兒子都說有了..加上一堆弊案 嘖嘖 根本在污辱各位智商,騙騙老人家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