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選舉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參與的。
因為就是要砸錢。
姑且別說中央選舉,總統、立委選舉區域大,認真選的話,想不砸錢都難。
縣長選舉雖然是地方選舉,選舉區域是整個宜蘭縣,如果要加上平時紅白帖
、廟宇社團交際應酬「陪綴」的話,那個開銷真的不得了。
試問:如果不是志在參加,不在當選,而是認認真真選的話,那個開銷少說
是要新台幣幾千萬起跳的,請問錢從哪裡來?選上後又要怎麼回本或面對給予檯
面上或檯面下政治獻金的金主或財團?
好一點的給金主財團內線交易來炒地皮,台灣法令只處罰證券內線交易,從
沒聽過有人因為炒地皮內線交易被處以刑罰的。或是想辦法把標案弄給金主財團
們或是方便自己家族事業等等。
壞一點笨一點的就是貪污舞弊了。
台灣只要中央或地方繼續玩藍綠輪替執政,上面情形還是不會改變的,甚至
狗去豬來,愈發兇狠。分贓政治、腐敗執政,每況愈下。
選舉制度的立法修訂既然已被既得利益者(藍綠兩大黨)所把持,已很難改
變,只能慢慢等時間流逝,讓投票行為以投藍綠為主的高齡族群(而此族群投票
率又是最高)已無法參與投票時,台灣政治才可能會出現兩大黨之一被淘汰泡沫
化的情形(但不曉得在「中華民國」滅亡前,能不能出現此種情形就是了)。
PS:我認為過去可能誠實申報競選經費的候選人(省長級及縣市長級以上選
舉,而且是認真選的那種)只有陳定南跟柯文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