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日期:2023/05/15
記者署名:江志雄
新聞標題:宜縣男師性騷擾 判刑3個月已解聘
新聞內文: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某高中陳姓男老師,涉嫌以摟腰、擁抱方式性騷校內女
學生小美(化名),宜蘭地方法院審理過程,男師請求緩刑,法官認為他為人師表,辜負
學生家長信任,應給予適當刑責,判三個月徒刑。校方回應,案發後記二大過將陳師解聘
。
這名年約四十歲陳姓男老師,高中及大學均就讀名校,擔任教職期間頗為活躍,與學生互
動熱絡,不料,竟出現踰矩行為,讓學校師生相當意外,性騷擾案發當時小美就讀高一。
檢警調查指出,去年三月某日,男師在任教學校晚自習時間,見到小美從教室走出來要上
廁所,藉故向前攀談,趁女方來不及防備時,對小美牽手、觸摸、摟腰、擁抱,還意圖親
吻,小美深感不舒服,向校方投訴、報警處理,男師在警訊供稱,因壓力大才會做出這種
行為。
承辦檢察官認定男師性騷,全案偵結起訴,痛斥他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宜蘭地院審理期間,男師請求緩刑,承審法官審酌男師沒有坦承犯罪,未與告訴人和解
,且破壞校園安全環境,不宜給予緩刑宣告,依成年人對少年犯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
第一項之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三個月,可易科九萬元罰金。
校方表示,案發後啟動相關機制,對被害女學生作心理輔導,並召開性平會,決議對男師
記二大過解聘,陳男目前已經不在該校服務。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Yilan/paper/1582958
學校晚自習時間,教師也留校輔導,
教師說因為壓力大,才會做出這種行為。
這理由太怪,壓力大的應該是學生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