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來源不明輕罪遭停職全國首例 林姿妙決定提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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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因為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判刑遭停職,創下縣長因為此罪停職的首例,由於早年立
法有疏漏之處,她決定提出行政救濟。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宜蘭縣長林姿妙因圖利等罪被判12年半,她至今無法接受被判重刑,尤其因刑責較輕的「
財產來源不明罪」停職,法界人士大多認為,一審判財產來源不明罪停職,是當年未修法
之疏漏。據了解,林姿妙決定向行政院提出訴願,也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強調停職所引用的法規合法性有疑義,聲請停止執行停職處分。
宜蘭縣長林姿妙等人被控涉貪、洗錢等罪嫌,宜蘭地方法院12月31日宣判,林姿妙因公務
員共同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公務員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及特殊洗錢罪,分別宣告有期徒刑
7年、2年6月及3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一審財產來源
不明判有罪,必須停職,林姿妙是全國第一位因財產來源不明罪遭停職的縣長。
林姿妙至今仍無法接受,自己沒有做壞事,為何被判如此重刑?經與律師討論,昨天針對
財產來源不明一審判決停職的立法疏漏,向行政院提出訴願及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
政訴訟。
申請書指出,88年地方制度法立法時,貪污治罪條例僅有第4條至第6條之罪,第6條之1的
財產來源不明罪係98年貪污治罪條例修法時所新增。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刑度遠低於圖利罪
(財產來源不明罪法定刑度為5年以下;圖利罪法定刑度為5年以上),既然法定刑度較重
的圖利罪皆須第二審判處有期徒刑才停職,法定刑度較輕的財產來源不明罪,自不得有重
於圖利罪之法律效果。
檢察官出身的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吳宗憲及律師團都認為,涉犯「圖利罪」二審有罪才停職
,但財產來源不明罪比圖利罪輕,一審就停職,顯然是立法疏漏,也就是當年修訂貪污治
罪條例加入財產來源不明罪時,忘了回去修改地方制度法第78條的停職規定。
申請書強調,停職處分的適用法規明顯錯誤,其合法性顯有疑義,此案處分之繼續執行會
對申請人及民主政治造成公益損害,有停止執行的急迫必要性,所以申請原處分於訴願及
行政訴訟程序終結前,應停止執行,維護申請人權利。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5-01-14 22:00:00笑死,都是貪污治罪條例,哪有比較輕,卡提諾法學,讚!我保證行政訴訟一定敗訴,貪污停職有什麼好說的。
作者:
c60203 (只看週日正賽的一日迷)
2025-01-15 00:53:00就前桃園市長的案子只要在他任內查辦 他也有機會當第一人所以說政治就是利益啦 抹別人自己也不一定是清白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5-01-15 00:55:00笑死,組頭憲講的話你也信,嘿嘿,見鬼啦!
作者:
chien319 (chien)
2025-01-15 13:03:00釋憲不是被自己黨的立委修到無法開憲法法庭ㄇ
民進黨自己也在內鬥好不好… 蔡英文的大法官還有8名在任,賴清德提名劉靜怡連自己立委都不挺
作者:
OnesXiao (浩 & 芮)
2025-01-15 19:18:00作者:
lolicone (∥○△○∥)
2025-01-20 11:40:00劉是民眾黨給的建議名單 本來要釋出善意的 結果民眾黨那什麼鳥樣史上最低票同意票數剛好而已喔對了劉是咆哮大蔥的超級好朋友 蔥粉最喜歡去脈絡化了我好心提醒一下蔥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