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馬來西亞政府首次明確烏克蘭應對馬航空難負責

作者: RazorRiddick (Si哥)   2014-07-28 00:02:21
標題: 馬來西亞政府首次明確烏克蘭應對馬航空難負責
新聞來源: http://world.people.com.cn/n/2014/0727/c1002-25349996.html
人民網北京7月27日電据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消息,馬來西亞政府說,烏克蘭政府批
准馬航MH17航班飛越該國領空,但該客機卻不幸遭擊落,因此烏克蘭必須對這起空難負責
。這是馬國官方在這起導致298人死亡的空難發生之後,首次明確點名該對此事件負責的
國家。
交通部長廖中萊接受《星洲日報》專訪時說,馬國認為烏克蘭必須對空難負責,因為烏克
蘭航空交通控制塔(ATC)允許馬航MH17飛越該國領空,才會導致這起空難。
廖中萊在今天刊出的專訪中說:“烏克蘭航空交通控制塔並沒有發出(禁飛)通知。如果
該國領空不安全,烏克蘭政府必須告訴馬航。你既然允許我飛越你的領空,就必須對我們
的安全負責。”
納吉週三訪荷蘭
廖中萊也重申馬國政府的立場,強調肯定會把此事件帶上國際法庭。他說,目前墜機原因
及是否涉及刑事成分的調查工作由荷蘭主導,但馬國必須參與。
關於美國《新聞周刊》指烏克蘭親俄分離主義分子承認擊落MH17,廖中萊說,當局需要時
間來核實這項消息。他說,馬國政府的立場明確,即在確定元兇之前不妄下定論。
廖中萊也透露,馬國首相納吉將在星期三訪問荷蘭,希望加快馬國罹難者遺體的驗證,以
及運回國的程序。
他說,罹難者遺體若需要更長的時間辨識,可能就會分批運回馬國;若辨識程序耗時不長
,就能夠一起運返。
他也表示將與荷蘭國家安全理事會和病理學家緊密聯繫,了解每一天的進展。
廖中萊透露,馬國民航局已針對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發出的航空通告(NOTAMS)
進行風險分析。他說,如有必要,馬國客機將改道而行。
FAA鑑於近期航空事故頻繁,加上多個地區政局動盪,因此前天列出六個禁飛區及八個高
風險區。
廖中萊也指出:“民航局一旦接獲信息,就會進行風險分析。在一些(禁飛)空域,我們
可能需要繞道。”
他說:“另一項做法是在同樣航線飛行,但飛行高度更高。例如不在三萬英尺飛行,而是
提高到3萬8000或四萬英尺高度飛行。”
烏克蘭政府3月底把克里米亞半島2萬9000英尺以下領空定為禁飛區,至本月14日又在東部
空域劃出第二個禁飛區,並警告民航機不得飛入2萬6000尺至3萬2000英尺之間的“禁飛高
度”。MH17航班在烏克蘭領空後的飛行高度為3萬3000英尺。
言論
烏克蘭航空交通控制塔允許馬航MH17飛越該國領空,才會導致這起空難……該國航空交通
控制塔沒有發出禁飛通知。如果領空不安全,烏克蘭政府必須告訴馬航。你既然允許我飛
越你的領空,就必須對我們的安全負責。
  ——馬國交通部長廖中萊
※每日每人發文、上限量為十篇,超過會劣文請注意
⊕標題選用"新聞",請確切在標題與新聞來源處填入,否則可無條件移除(本行可移除)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7-28 00:03:00
這是正常人的邏輯,烏克蘭把飛機引入交戰區,負全責無論最終證實是被誰擊落,都是烏克蘭政府100%的責任
作者: limpidsky (妳快樂嗎...)   2014-07-28 01:46:00
所以發射飛彈的要負百分之幾的責任?
作者: shinshong ( )   2014-07-28 01:57:00
樓上XDDDDDD
作者: calebjael (calebjael)   2014-07-28 02:07:00
烏克蘭把人帶到公海上又推落水﹐不管這個人最終是被海盜殺死、被鯊魚咬死、被海水淹死、被少年派吃了﹐都是烏克要負主要責任。發射飛彈的要等調查取証﹐判斷其是主動攻擊故意殺人、錯失殺人、意外致他人死亡、受他人教唆指使然後才能定責任。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28 02:45:00
基本上給予航道訊息導航是一個道義責任,攻擊飛機要負的則是犯罪的受責,兩件是不同意義的
作者: Mman (我知道阿 混蛋!)   2014-07-28 06:26:00
顛倒是非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4-07-28 07:37:00
假如基輔承認頓甘兩國是國家 然後調查結果是其中一方幹的 那這一方才該出來負責 假如基輔認為東部仍是烏克蘭的領土 烏克蘭能不負責嗎~
作者: sh0823100 (荊真銅)   2014-07-28 08:09:00
馬來西亞真是會挑軟柿子
作者: shryuhuai (小舌)   2014-07-28 08:14:00
有些國家根本沒防空能力,如何確保航道安全今天如果換成俄羅斯發射導彈,一樣烏克蘭負責嗎只因為烏克蘭沒能攔截導彈?允許進入領空,只是代表本國不進行攻擊,不等於安全吧像去國外旅遊,遇到隨機搶匪跟被當局非法扣押不同你被搶了只能請求該國協助調查,不能要該國付什麼責任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4-07-28 08:43:00
為甚麼有人已經很明確的知道是俄羅斯打下來的,來源?目前就只知道MH17掉在烏克蘭,如果有人可以反駁這架掉在其他地方,我跟他姓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28 08:45:00
馬來政府並沒說不追究犯罪行為,只是想先找人負擔一點責任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4-07-28 08:45:00
樓上很顯然沒有把calebjael的意思看完我指某S,我不了解為何有人只看一點西方傳媒然後連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28 08:46:00
問題是現在不確定犯罪者是誰,現在下定論是自找麻煩,但航道的事至少已經有人可以替他擔責任了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4-07-28 08:46:00
基本的推理都不用想,直覺就認為是叛軍打的軍武版有一個更誇張,說不管怎樣都跟俄羅斯有關係俄羅斯我是不知道,但絕對跟烏克蘭有關係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28 08:47:00
這責任上本來就有區別,不要同等視之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4-07-28 08:48:00
而且,就算真的有報告出來,究竟是不是真相也難有定說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28 08:52:00
美國敢證據不全下指控俄國有責,馬來有什麼本事敢這樣指控?他動不了美國可以先動小的啊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4-07-28 08:52:00
像是協和號的事情,朱衛民的事情,NTSB就處理得很差勁等一下,你一直插我的樓,我完全不是在跟你說話XD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28 08:53:00
有證據再來做絕對不會晚的我也沒跟你說,這樣可以避免一個人推太長看不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4-07-28 08:56:00
所以你在跟我說話?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28 09:01:00
就不是啊! 你繼續,我現在沒話推了
作者: Nemesis (フレデリカ)   2014-07-28 09:05:00
烏克蘭開放高層領空,也是馬航自己願意使用才飛進去的,兩邊半斤八兩啦。
作者: calebjael (calebjael)   2014-07-28 12:08:00
樓上﹐那難道現在台灣不發對加沙的旅遊警報﹐使得旅遊公司依然組織台灣旅客去加沙﹐然後在加沙遇襲﹐你也能來說是台灣旅客自己願意旅遊才去加沙的嗎﹖shryuhuai也一樣﹐當地一片和平﹐然後旅客去到遇襲﹐跟明明當地是戰區﹐結果還拼命告訴你“沒問題的﹐可以來”性質、結果、責任會是一樣的嗎﹖明明之前已經有烏克蘭軍機被擊落﹐空管還保証民航通過安全讓民航通過﹐結果承諾卻做不到﹐不需要下台一鞠躬﹖XD
作者: lilneige (lilneige)   2014-07-28 13:23:00
國外下雪的地方有這樣的法律。下雪後,如果自家門前公共的人行道上面有積雪結冰,結果有人在那裡跌倒受傷,該屋主要賠償醫藥費,最嚴重可以終生賠償。如果屋主對自家門口有剷過雪就沒事。
作者: Nemesis (フレデリカ)   2014-07-28 13:36:00
7/14那架An-26當時烏政府是指控擊落的是俄國,除非當時烏政府清楚民兵有這種等級的對空導彈,否則把開放高層領空的責任全推在烏政府頭上是過頭之舉。在他初看到當初英美在阿富汗打得火熱時,華航也照樣從高處通過,對照上周阿航也是通過馬利北部戰亂區來看,這種戰亂區開放高層領空的事情並不少見。畢竟民兵擁有能打到這層的對空武器這種事,已經超過大多數人的合理判斷範圍了。另外一個資訊管道正常的台灣人,不可能不知道加薩現在正陷於戰火之中吧?
作者: calebjael (calebjael)   2014-07-28 15:18:00
根本無需“証明民兵有這種等級的對空飛彈”﹐因為被擊落是一個事實﹐這個事實意味著當地飛航有受到威脅。不要說“可能武器是俄國”﹐就算是外星人擊落﹐在排除“還可能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國の調べ)   2014-07-28 15:20:00
拿軍武版想證明啥啊 哈哈 自己都只會一擊脫離了還想拿軍武版充當啥份量 別笑話人了
作者: calebjael (calebjael)   2014-07-28 15:21:00
繼續被擊落的危險”之前﹐卻引導別人民航進入﹐這樣也叫沒有責任﹖阿富汗、馬利有飛機(非直升機)被飛彈擊落﹖另外阿富汗當時設置有禁飛區﹐不是隨意引導民航通過交戰區的。馬航也知道當地是交戰區﹐問題是誰還在向馬航保証“可以通過的”﹖這不就加沙激戰﹐結果旅行社還跟你說“沒問題、你放心、絕對可以安全旅遊”﹐結果你(馬航)信任了它經過了交戰區然後出事了﹐結果它又出來說“責任不在我有保証可以通過﹐是你自己選擇信我的﹐跟我無關”。
作者: felaray (傲嬌魚)   2014-07-28 15:28:00
烏克蘭現在可不是軟柿子 歐美在嘴上撐腰呢
作者: calebjael (calebjael)   2014-07-28 15:28:00
難不成Nemesis以為馬航資訊還不如台灣人﹖就被騙了啊...
作者: Nemesis (フレデリカ)   2014-07-28 16:49:00
好吧,我承認你說的有道理。不過7/14以後馬航還願意使用途經烏克蘭東部的航道也是事實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7-28 22:40:00
把民航機帶進戰區就是犯罪,至于發射的,還要看具體情況判斷如果烏克蘭自導自演,那更是全責,如果烏克蘭帶民航機進入戰區,然后被叛軍擊落,烏克蘭全責,叛軍無責任以色列用鐵穹擊落哈馬斯的火箭彈,也是沒有責任的來一個,打一個,打不掉你,是你的運氣
作者: Iamidiots (我是白癡)   2014-07-29 09:02:00
我不知道國際民航的法規是如何,如果烏克蘭開放領空是符合國際法規,那烏克蘭最多就道義責任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7-29 09:16:00
不是道義責任,而是全部責任,跟領航員帶船撞礁石一樣這是故意的murder
作者: Iamidiots (我是白癡)   2014-07-29 09:52:00
只要符合國際法規何需負責,真的要算帳也該找當初立法的
作者: Nemesis (フレデリカ)   2014-07-29 10:27:00
如果要論戰爭法的話,烏克蘭政府四月就已經向歐洲航空安權組織、國際民航組織發出航空須知,標示了自方控制空域中哪些是可能有交戰活動的應迴避空域,已經完成戰爭法上的義務。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7-29 11:09:00
既然早劃了戰區,然后又把民航機帶進戰區,這妥妥的murder啊
作者: Nemesis (フレデリカ)   2014-07-29 11:11:00
真要談責任的話,頓內次克人民共和國和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這兩個民兵組織沒對任何國家或世界性的民航組織發佈應迴避區域的航空須知,更該負責任。既然想獨立建國,那就該負起獨立國家應有的責任義務,出了壞事就拼命把責任往外撇丟回原母國,豈不是變相承認自己不想獨立?自己都不承認自己獨立又不想負獨立國家應負的責任義務,憑甚麼要其他國家承認你的獨立?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7-29 12:46:00
又不是叛軍把民航機帶進戰區的
作者: Nemesis (フレデリカ)   2014-07-29 12:52:00
是否採用特定航路是由航空公司決定的。烏克蘭政府開放領空,馬航決定使用L980航道,該航道位於國際民航組織批准的空域,飛行計劃經過烏克蘭當局和歐洲航管組織的批准,製造不安全環境的是政府軍和民兵組織,真要追究責任以上該人人有份,當然最主要的責任還是在烏克蘭政府和馬航。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7-29 16:17:00
說是讓航空公司決定也太搞笑了吧,你開一家航空公司你敢決定?
作者: calebjael (calebjael)   2014-07-29 16:25:00
民兵組織確實也有一定的責任(未善盡保護己方領空的責任)﹐這就跟警察沒有盡到保護民眾的責任﹐讓當地犯罪率高一樣﹐但這種責任不是法律責任或刑事責任﹐而是道義責任當然這個道義責任也還是會分檔次﹐首先當地確實在被轟炸中﹐因此被轟炸方有自衛權力(如果是民兵組織擊落的話)如果是烏、俄中的某方擊落﹐則想要獨立建國的民兵組織必須代替受難者向施暴方提出抗議甚至追究的責任(當然現實中民兵組織認為是烏擊落並正在如此做﹐但假如未來証據變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7-29 16:32:00
來一個,打一個,負什么責?不服可以再來,再來再打
作者: calebjael (calebjael)   2014-07-29 16:32:00
確認是俄擊落﹐而民兵組織吞下蒼蠅不出聲抗議﹐那就要跟警察與黑幫勾結一樣﹐責任的層次變不同了)民兵組織與馬來西亞並不處於交戰狀態﹐是不能“來一個打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7-29 16:34:00
現在變成烏克蘭政府綁架民航做人質,叛軍說絕不向恐怖分子妥協
作者: calebjael (calebjael)   2014-07-29 16:35:00
一個”的﹐在被烏轟炸時﹐出於自衛及難以辨識的誤擊誤傷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7-29 16:35:00
你現在再飛一個華盛頓看看美國人會不會把你打下來
作者: calebjael (calebjael)   2014-07-29 16:36:00
跟警察被暴徒槍擊﹐拔槍反擊時誤傷路人一樣可以理解﹐但不能防衛過當。美國人空管不會允許你飛華盛頓啦﹐如果空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7-29 16:37:00
馬來西亞是無辜,但害他的人是烏克蘭政府
作者: calebjael (calebjael)   2014-07-29 16:38:00
管允許然後被擊落﹐當然責任在空管。現在沒有証據顯示烏克蘭綁架民航(包括空軍借民航掩護靠近)﹐話不能亂說。責任在烏克蘭政府這點沒錯啊﹐可以將民兵組織擊落“無責任化”﹐但不能將民兵組織的擊落“合理法”。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7-29 16:40:00
飛機就是烏克蘭帶進戰區的,這點還有疑問嗎?不是馬來西亞人自己想進戰區,不是劫機強行飛進戰區而是烏克蘭政府對飛機說,這邊安全,跟我的指示來,這邊走然后就被擊落了,帶路的負100%的責任
作者: calebjael (calebjael)   2014-07-29 16:42:00
所以責任在烏克蘭政府沒錯啊。你明白我在說什麼嗎...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7-29 16:44:00
兩邊在打仗,你把民航機誤導進入戰區,以此來做擋箭牌太卑鄙
作者: calebjael (calebjael)   2014-07-29 16:45:00
上上上上上上行應為 合理化就算是恐怖分子挾持人質﹐都不等於警察就可以對人質“來一個殺一個”心安理得、認為這樣做是合理的。沒有責任是警察誤傷、傷及人質或路人不用負刑事責任抓去判刑而已。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7-29 16:50:00
你以為打仗是過家家?不用死人?
作者: Nemesis (フレデリカ)   2014-07-29 17:55:00
飛行計劃在航空器起飛前就要交給航管單位了,其中包括航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