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總統波羅申科9月5日宣布依據《明斯克協定》的路線圖,
在頓巴斯地區實施停火。 http://www.osce.org/home/123257 (俄文)
烏克蘭政府為解決危機而簽署協定,板友可能對此會有一種既視感。
還記得2月烏克蘭前總統亞努科維奇與反對派在基輔簽署協議,雙方承諾放棄暴力。
4月中,美、俄、烏、歐盟在日內瓦達成協定,各方承諾不採用任何暴力行動。
現在烏克蘭交火雙方又在明斯克簽署協定,
同意停火、交換人質、頓涅茨克和盧甘斯克享特殊地位並實施地方分權。
這些文件在衝突過程中頗具觀察價值,
原因是大多數的衝突相關方(美、俄、歐、烏克蘭的衝突雙方)都參與協商。
以談判的角度來說,這些同意內容是各方達成交集的重疊區,各方底線則落在外部。
問題在於,既然各方達成了同意,之後又為什麼在同意的範圍內起爭執?
遣詞用字的小技巧
國家達成同意而形諸公開文字的時候,有一些技術性的細節:
這是條約、聯合聲明、備忘錄還是其他別的文件?
這份文件僅需列名還是要另外簽字?要不要送回國內批准?
除了文件的形式之外,更重要的是實質內容,
有些談判具有利益敏感性,而特定國家最後可能不得不做出讓步。
像這種時候所有代表都會在之後的公開文件為彼此保全顏面,
常見的手法是,把重大的讓步移出主文,丟到附件裡;
另外在用字遣詞上婉轉隱晦也是一種小技巧。
1988年美國、蘇聯、巴基斯坦及阿富汗簽署了《日內瓦協定》(包含3個協定與1個宣言),
協定的關鍵內容是讓蘇聯的軍隊撤出阿富汗。
為了蘇聯的面子,談判代表們在正式的協定中用了一點作文技巧:
不但用「外國軍隊」取代了「蘇聯軍隊」,
撤軍的內容也被壓縮成一小段中最末的兩句話。 http://goo.gl/pZJa39
國際關係學者把國家的尊嚴視為一種國家利益,面子就是裡子。
《日內瓦聲明》的風波
《日內瓦聲明》由美、俄、歐、烏四方聯名,當時頓涅茨克和盧甘斯克尚未公投獨立。
(在頓、盧兩地公投之後,俄羅斯表示協商應包括烏東南部地區代表)
┌───────────────────────────────────┐
│ 關於烏克蘭局勢的日內瓦會議就緩解緊張局勢和恢復全體公民安全的初步具體│
│步驟達成協定。 │
│ 所有各方必須保持克制,不採用任何暴力、恫嚇或挑釁行動。…(中略) │
│ 所有非法武裝組織必須解除武裝;…(中略) │
│ 示威者和撤離建築和其他公共場所並交出武器的人將得到赦免,被定重罪者除│
│外。…(中略) │
│ 已宣佈的憲政程式將是包容、透明和究責的。它將包括立即建立聯繫烏克蘭所│
│有地區和政治群體的廣泛的全國對話,並對公眾評論和所提修改意見予以考慮。│
│…(下略) │
└────────────── 2014年4月17日《關於烏克蘭的日內瓦聲明》─┘
明確性原則要求文字清楚、範圍具體明確,
這個原則對於一份預期能發揮拘束力的文件尤其重要。
然而當各方代表為了加速促成結果而使用模稜兩可的字眼時,
之後可能就會發生各自解讀不同的問題。
聲明發布不到一個月,美國就指責俄羅斯未能影響烏東南部團體解除武裝;
俄羅斯則是指責基輔未能從烏東南部撤軍,持續以武力鎮壓反抗人士。
各方相互批評對方未能履行協議。
就解除武裝而言,美國認為烏東南部武裝組織之所以不解除武裝,
是因為當地有來自俄羅斯的部隊,並對該地武裝組織提供援助。
俄羅斯回應稱當地並沒有本國部隊,
而基輔應該先履行承諾立即展開對話,再討論後續事宜。
至於俄羅斯要求基輔從烏東南部撤軍,停止暴力鎮壓,
美國則回應稱讓俄國官員要求烏克蘭從本國撤軍是一件荒謬的事。
另外為了降低「緊張局勢」,美國認為俄羅斯應自烏俄邊境撤軍。
簡單地說,美、俄對於緩解緊張局勢的動作各有解讀,
另外聲明中要求解除武裝和全國對話,卻沒有時間表或路線圖。
《日內瓦聲明》是美、俄、歐、烏四方外長協商7小時的產物,會議時間並不算短。
會出現急就章的內容,顯見各方的歧見很多,但是又必須產生協商結果。
也就是說,各方最大的共識在於「談判不能破局」,
為了達成同意,使用若干模糊的語句以包容各方的歧見。
有的時候,光是各方願意坐下來談判,就已經達成談判所要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