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南海仲裁有百害而無一利

作者: YusaAoi (YusaAoi)   2016-07-08 05:45:46
南海仲裁有百害而無一利
  “無論南海仲裁案設計得多麼完美,其預期目標都會一一落空。”美國國務院前法律
顧問亞伯拉罕·索費爾日前在聯合國國際法院所在地荷蘭海牙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菲
律賓放棄外交努力,單方面將南海爭端訴諸國際仲裁,這種自以為聰明的做法不僅無助於
爭端的解決,還會傷害有關各方的利益,並且有損國際法的權威,有百害而無一利。
  78歲的索費爾曾執教於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1985年至1990年任美國國務院法律
顧問,現為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高級研究員。他最近受邀在海牙參加一個主題為南海仲
裁案與國際法治的研討會,與來自世界各地數十位知名國際法專家探討南海仲裁案的法理
依據。該研討會由武漢大學中國邊界與海洋研究院和荷蘭萊頓大學格勞秀斯國際法研究中
心聯合舉辦。與會專家普遍認為,仲裁庭對領土主權和海洋劃界問題沒有管轄權,因此所
謂南海仲裁結果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索費爾說,根據現行國際法,一些國際爭端的確可以訴諸強制仲裁,但還有一些國際
爭端是強制仲裁無能為力的,“國際法也是有邊界的,突破這個邊界就是對國際法的冒犯
和濫用。”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第298條規定,仲裁庭無權
調解或仲裁領土主權和海洋劃界糾紛,特別是在爭端一方以書面聲明的形式拒絕接受此類
強製程序之後。
  “南海仲裁案事關主權爭端,這個案子從一開始就不應該立案,更遑論審理和判決。
”索費爾指出,在中菲島礁爭端懸而未決的情況下,菲方提出的仲裁事項不適用於《公約
》規定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更何況中國政府2006年已經根據《公約》第298條的規定提
交了聲明,將涉及海洋劃界等爭端排除在包括仲裁在內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之外。“仲裁
庭無視中國的合法要求,片面接受菲律賓的強制仲裁要求,這不是遵守國際法,而是踐踏
國際法。”
  “根據《公約》,中國沒有義務被動接受南海仲裁結果,中國目前的不參與和不接受
立場有堅實的法律依據。”索費爾說,不論是基於國際司法實踐,還是從國際關係現實狀
況考量,類似南海爭端這樣的主權糾紛都不應設定解決期限。“主權爭端絕非簡單的利益
分歧,有著非常複雜的歷史背景,涉及政治、經濟、社會和法律等諸多方面,需要慎重對
待,不可操之過急,否則很容易引發激烈的衝突。”
  “事實證明,自從菲律賓將南海爭端提交國際仲裁以來,南海變得不再平靜,中國採
取了一系列反制措施。”索費爾指出,國際上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以為是中國“咄咄逼人”
,其實中國祇是受到“刺激”做出應有的反應。“菲律賓指望通過強制仲裁改變中國立場
是打錯了算盤,到頭來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同時也砸了很多人的腳。南海局勢出現
緊張,對於地區安全乃至全球安全都是巨大隱患。”
  索費爾希望美國能夠發揮建設性作用,敦促其盟友菲律賓重回談判桌,通過外交途徑
解決南海爭端。“美國過去不曾、將來也不會將類似菲律賓訴求的爭端提交國際仲裁,近
期卻反复要求中國遵守仲裁庭裁決、支持所謂'法治'。與其支持這場明顯沒有誠意的仲裁
,美國不如敦促菲律賓放棄追求'虛假勝利',坐下來與中國進行談判。只有中菲雙方面對
面談判,才能真正解決南海爭端,任何其他力量參與都只能使問題變得更加複雜而難解。

  索費爾還以美國和加拿大之間的邊界爭端解決過程為例,說明談判協商才是解決南海
主權爭端的最佳途徑。“美國和加拿大自1812年戰爭以後存有10處邊界爭端,兩國對過於
復雜、牽涉太多因素的爭端始終堅持通過協商解決。”他最後指出,“國際上一些缺乏遠
見的人士武斷地認為中菲和平談判的窗口早已關閉,但在我看來這扇窗口一直開著,菲律
賓需要抓住這個機遇,及時回到中國所主張的和平談判的軌道上來,而不是等到碰了南牆
再回頭。”
  (記者任彥)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6-07/07/c_1291231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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