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10010020-1.aspx
(中央社記者林育立1日專電)德國今天起開放同性婚姻,許多戶政機關特地在星期日加
班,為同性伴侶辦理結婚登記,慶祝這歷史性的一天。
一對愛情長跑38年,特地趕在這一天結婚的男同志表示,同婚合法化是同志運動的里程碑
,象徵同志族群再也不被國家歧視。
現年59歲的克萊勒(Karl Kreile),出身南部的小鎮,1979年搬到西柏林,認識了現年
60歲的孟德(Bodo Mende),兩人一拍即合,他說:「我從此確立了自己的同志認同,在
一起沒多久,我們就想結婚。」
為了實現結婚的夢想,兩人決定參與當時才剛剛興起的同志運動。1992年,全德國的250
對同性伴侶,刻意選在同一天到戶政機關登記結婚,雖然被拒卻成功引起輿論關注,克萊
勒和孟德也是其中的一對。
克萊勒說,這是德國的電視晚間新聞第一次報導同婚議題,讓同志圈為之振奮,但他對被
拒還是有深深的恥辱感,彷彿整個社會對他說:「我們可以結婚,可是你們同性戀者就是
不准結婚。」
2001年,德國政府通過專法「伴侶法」,同性伴侶從此可以去戶政單位登記、冠同姓、並
有互相扶養的義務,可說是德國同志平權運動重要的一步。德國完成登記的同性伴侶如今
有四萬多對,其中柏林有一萬對,部分基督教會去年也開始為同性伴侶證婚。
孟德表示,「伴侶法」通過後,德國社會對同性伴侶的觀感開始有明顯改變,尤其在大城
市,同志手牽手逛街和在街上親吻,逐漸不再遭受異樣眼光,已登記的同性伴侶保險、所
得稅和繼承等權利,與異性戀婚姻沒有差別。但如果不正名,與婚姻還是不等值。
受到鄰近的荷蘭、北歐各國及天主教的西班牙和法國相繼通過同婚合法化的鼓舞,德國國
會終於在今年6月以近2/3的多數通過修改民法,將婚姻的定義改為「異性或同性兩人」一
生的結合,並賦予已婚的同性伴侶共同收養小孩的權利。
參與同志運動數十年,孟德對同性婚姻與異性戀如今在法律地位上平起平坐,再也不是「
次等的伴侶關係」,而且有許多同性伴侶扶養小孩,不免感慨萬千。
孟德說,德國現在有許多小孩成長在所謂的「彩虹家庭」,對年輕一代的同志來說,「要
不要小孩、怎麼生」是很具體的問題。反觀他們這一代「老同志」,年輕時根本沒想到要
有小孩,一心一意只想爭取婚姻平權,也可見德國同志運動的歷史演變。10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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