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川普若想「合法」動用核武 需符合4大原則

作者: oldTim (TIME WILL TELL)   2017-11-20 08:33:55
川普若想「合法」動用核武 需符合4大原則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25865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美國與北韓關係逐漸惡化,雙方領導人金正恩和川普火爆互嗆,
引起外界關注兩人的後續行動。昨(18)日美國戰略司令部司令(STRATCOM)海頓(
John Hyten)出席國際安全論壇時,他表示會對川普下達的非法指令「抗命到底」,因為
合法指令必須符合美軍武裝衝突法的4大原則。
綜合媒體報導,昨天海頓出席加拿大舉行的哈利法克斯國際安全論壇(HalifaxHalifax
International Security Forum)時,曾被問及「如果總統非法下令發射核彈該怎麼辦?
」,他強調只接受川普的「合法」命令。他也表示,他的職責是向總通提供意見,若收到
川普違反法律的命令,會當場對他說「總統先生,那是非法的」。
何謂「合法」的命令,海頓指出,依照武裝衝突法(Law of Armed Conflict,簡稱:
LOAC)明定的戰爭4大原則,必須包括(軍事)必要性(necessity)、區分原則(
distinction)、比例原則(proportionality)、不必要的苦難(unnecessary
suffering)。他也指出,「此法適用於核武、小型武器、小型戰術武器,全都適用」。
LOAC的4大原則,其中3大原則為(軍事)必要性、區分原則、比例原則,而不必要的苦難
則是來自於1949年的日內瓦公約的條約之一。
LOAC的(軍事)必要性原則為要求部隊僅採取必要行動完成合法軍事目標,攻擊目標應嚴
格限制為軍事目標,包括設施、設備和軍隊。
區分原則指的是區分合法的戰鬥目標和非戰鬥目標,像是平民、平民財產、戰俘和傷兵。
中心思想是僅與軍事目標交戰,並盡最大努力區分戰鬥和非戰鬥目標,例如不宜把醫院或
戰俘營置於軍工廠旁邊。
比例原則為禁止使用任何超過達成軍事目標所需的武力種類或武力規模。
不必要苦難為禁止使用武器、物質或戰爭方法造成多餘的傷害和不必要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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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7-11-20 20:08:00
其實違法的話就拒絕就好 真的沒必要特地吐槽老闆
作者: withlongly (流竄的...)   2017-11-20 20:36:00
反過來說他是在保證美國射核武時都是合法的??而且有必要就射不必先等別人射再反擊?!
作者: freesoul (No place like home ￾)   2017-11-21 01:33:00
他的發言也沒有針對/吐槽老川啦, 很就事論事地說他會提議出一個合法的做法看這種新聞需要回去看原始的發言, 台灣媒體翻譯之後很常失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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