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人對環時6月5日文章「半島終戰宣言怎麼簽?效果最重要」一文內容感興趣,我摘取部分段落:
第5段全文如下
由於中國是當年停戰協定的簽字方之一,中國參與終戰宣言的制定和簽署,對該宣言替代當年停戰協定具有法律上的不可或缺性,如果該宣言要在歷史上立得住腳、無可挑剔的話。
第7段全文如下
對中國來說,半島實現無核化和永久和平比什麼都重要。因此鼓勵半島朝著簽署和平協議方向努力應是中國大的政策。中國對自身是否參加簽署這個協議的在意程度,應當比韓美對此的糾結程度要低。
第8段第一句(後面是廢話)
客觀上,朝美領導人在新加坡會晤,韓國領導人看來很願意前往扮演一個輔助性角色,但如果讓中方也做這樣的配合,中國外交界大概會很猶豫。
第10段全文如下
在我們看來,如果朝美韓三方簽一個終戰宣言,應該也是好事。只要它能約束三方今後停止任何敵對行動,就比什麼都沒有好。但那樣的終戰宣言無法與半島停戰協定完全對接,它因此就會在法律上不夠嚴謹,從而隱含一份不確定性。中方鼓勵它產生正面效果,但對它長期有效不負有責任。(最後一句話剛才明明打了,卻沒發上去)
最後一段全文如下
朝美峰會在即,現在各方還是要致力於推動該峰會取得成功。中國肯定會在這當中扮演建設性力量。至於其他方面,就更不應該扒拉小算盤了。半島實現永久和平高於一切,我們更願意讓和平進程開展得紮實些。
全文手打!累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