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德國新《移民法》生效啦! 一篇文章看懂

作者: ctw01 (0000)   2020-03-02 10:36:03
德國新《移民法》生效啦! 一篇文章看懂它
隨著新法規的誕生,德國從2020年3月1日這天起,進入了移民國家的行列。德國之聲為您
詳細解讀新移民法的幾大亮點。
(德國之聲中文網)外國人移民德國工作,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簡單。在過去幾十年的時
間裡,政界一直不願意讓德國成為移民國家。但最近幾年,情況發生了變化。因為德國為
了保證經濟體系能夠正常運轉,需要超過100萬的技術工人。
從2020年3月1日開始,允許技術工人移民德國的新法規開始正式生效。對於德國這樣一個
至今還沒有真正意義的移民法的國家來說,新的移民法草案可謂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
對於常年關注德國移民法規的德國移民律師卡藝(Katrin Kunst)來說,新的《移民法》
有諸多亮點。最重要的是,她認為這是德國第一部真正顧及了經濟界對專業人才需求的法
律條款。與現有的法規政策不同,第一部移民法草案取消了對申請人行業和教育背景的嚴
格限制。規定在德國能夠找到職位的外國專業人員或高校畢業生有權在德國的各個領域就
職。前提是申請人具有相關資質。到目前為止這種資質通常來說至少必須是大學畢業文憑
。而新的移民法則向有行業經驗或職業教育背景的人打開了移民德國的大門。
對於德國陸德律師事務所的資深法律顧問沈媛來說,這也是德國新推出的《移民法》草案
與現有的《外國人法》相比最突出的不同之處。這意味著,德國擴大了引進人才的範圍。
除了大學畢業生以及短缺人才之外,德國將吸引移民的範圍擴大到了有專業技能的人才。
"說的通俗一點,中國的技校和專科院校的畢業生以前很難到德國工作",新的《移民法》
草案則為這類人群提供了工作移民至德國的可能性,沈媛告訴德國之聲。
申請訊息和流程
最新生效的移民法規定,申請人接受專業培訓的時間必須至少為兩年。所獲取的結業證書
必須經過德國聯邦勞工部門的審查,認定這些證書和德國同類職業資質證明具有同等效力
。申請者可以登錄"Make it in Germany"的網站查詢資質認證流程,並獲得與此相關的其
它訊息。
德國政府的目標是,在提供材料齊全的情況下,最多不超過三個月結束申請人職業資格認
證的流程。然後在四周內批准其工作簽證申請。
誰才能在德國工作?
新法規定,在申請人具備從業資質,同時有德國企業願意僱用的話,他就應該被允許在德
國工作。這也是新《移民法》的另一大亮點。既取消了之前針對非歐盟國家就業申請者的
所謂"優先審核"(Vorrangprüfung)限制。新法生效前,一個非歐盟地區申請者在德國
哪怕找到了僱主,簽署了工作合同,仍然需要得到德國勞工局的認可。勞工局會審查在歐
盟以及德國範圍內有沒有類似的人才或待業人員能夠從事相關工作。只有在無法找到合適
歐盟範圍內從業者的情況下,德國勞工局才會向非歐盟國家申請者發放工作許可。新的《
移民法》取消了這一審核制度。對於沈媛律師來說,這是德國移民政策思維的一種轉變。
以前的思路是官方需要先審核德國經濟是否需要申請者進入就業市場。而新草案的思路則
是只要申請者能找到工作,就證明德國經濟是需要他們的。
對於那些無法提供從業資質證明,或從業資質認證未獲得德國勞工部門認可的申請人來說
,他們仍然可以在同德國僱主簽署了雇傭合同的情況下申請工作移民。前提是僱主必須為
其提供職業資格認證的培訓,並保證申請人在兩年之內能夠獲得相關從業資質。
還需要什麼呢?
所有拿到工作合同,或入職邀請的人都可以申請一種有效期為4年、或者與雇傭合同期限
一樣長的居留許可。4年後,申請人可以申請德國永久居住許可,也就是一般來說的"綠卡
"。
新的《移民法》最大程度的保證了工作移民進入德國的可能性。甚至對還沒有獲得工作合
同的申請者也特別制定了規定。如果申請者能夠證明可以自己負擔在德國逗留期間的費用
,並且德語至少達到B2水準,就可以在沒有僱主的情況下申請進入德國,尋找工作。
對於想先來德國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來說,新法也大幅度放鬆了過去的嚴格規定。不僅是大
學生,如今參與職業技能培訓的申請者也能夠申請德國簽證。畢業後在德國工作滿兩年,
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前提是申請者的年齡必須小於25歲。
對於年齡超過45歲的工作簽證申請者來說,他們必須證明在德國找到了月薪最少3685歐元
的工作,同時已經積攢了足夠的養老金。
特殊行業 特殊規定
新移民法還針對德國近些年來尤其緊缺的特殊行業人才制定了移民德國的"綠色通道"。例
如對於醫生、IT專家或註冊認證護士來說,他們不需要在德國申請職業資格認證。只要能
夠證明自己在相關行業具有至少5年的從業經歷,就可以申請德國移民了。
對於德國的僱主來說,他們必須為合同到期且拒絕自願離開德國的雇員承擔長達一年的財
務責任,包括遣返費用。
家庭成員怎麼辦?
按照新移民法,工作移民申請者有權攜配偶和子女一同移民德國。前提是申請者必須證明
自己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負擔家庭成員在德國的生活費用,並為其提供充足的生活空間。另
外,他們也無權申請德國政府的社會福利資助。
針對這一規定,包括天主教慈善機構在內的多個社會福利組織提出了批評。它們指出那些
在社會福利或護理行業務工的新移民面臨家庭被拆散,因為他們的經濟狀況無法滿足上述
要求。
難民和避難申請者受歡迎嗎?
從原則上說,新的移民法也同樣適用於尋求避難的人和難民,雖然政治層也承認只有他們
當中的一少部分人才能夠符合要求,也就是那些被給予特殊居留權的人。
對於在德國沒有合法拘留,但又出於各種原因無法被遣返的外國人來說,他們可以在特定
條件下開始參加職業培訓。前提是他們過去18個月以來至少每週工作了35小時,並且可以
以此支付自己的生活費用。此外,他們也必須證明自己的德語至少達到了B2水準,並沒有
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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