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川普簽署香港自治法 制裁中國官員於法有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20-07-15 07:03:43
標題: 川普簽署香港自治法 制裁中國官員於法有據
新聞來源: (須有正確連結)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7150012.aspx
最新更新:2020/07/15 06:49(中央社記者江今葉華盛頓14日專電)
美國總統川普今天宣布已經正式簽署「香港自治法」,
這是川普政府對中國強行實施港區自治法的最新反制,
也意味未來美國制裁損害香港自治的中國官員與金融機構將於法有據。
川普今天下午在白宮玫瑰園召開記者會,
親自宣布已經於下午正式簽署「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
香港自治法於5月21日由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杜美(Pat Toomey)
與民主黨籍參議員范霍倫(Chris Van Hollen)首度提出後,
短短不到2個月時間,迅速完成參眾兩院表決與總統簽署生效,
反映美國朝野都對北京於6月30日強行通過實施「港區國安法」的不安與譴責。
根據「香港自治法」明確規範,美國國務卿在法案生效90天內須向國會提交報告,
點名致使中國無法履行「中英聯合聲明」與「基本法」中對港承諾的外籍人士。
在這之後60天內,
財政部長也須點名知情卻仍與上述人士有大量資金往來的外國金融機構。
法案明訂,上述人士遭點名後,
美國總統可對他們施行凍結資產、拒發簽證或拒絕入境等制裁措施,
但最晚一年內應實施制裁。
由於名單可依情況隨時更動,代表該人士若一年內沒有被除名,
就會面臨遭強制制裁命運。
法案也要求總統在一年內,對遭點名外國金融機構實施法案中所列9項制裁的至少5項,
並最晚在2年內採取全部制裁。
可動用制裁包含禁止美國銀行放款及提供信用額度、
禁止美國公民大量投資或購買該機構股票或債券,
及拒絕該機構管理人員或擁有控股權益股東入境美國等。
(編輯:陳政一)1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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