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馬朝野簽合作協議 2022年7月前不解散國會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9-14 18:57:22
標題: 大馬朝野簽合作協議 2022年7月前不解散國會
新聞來源: (須有正確連結)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111343
新聞引據:採訪、路透社
撰稿編輯:張子清
根據馬來西亞政府與反對派簽署的合作協議,大馬政府不會在2022年7月底之前解散國會
。大馬政府與反對派簽署協議的目的,是為了在大馬從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
情危機逐步恢復的同時,維持政治穩定。
馬來西亞自2018年大選,執政超過一甲子的巫統(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sati-
on, UMNO)因一連串腐敗指控而落敗後,大馬政局陷入動盪至今。
歷經兩任政府,隨著馬來西亞新首相依斯邁沙比利(Ismail Sabri Yaakob)上任,首相大
位又回歸巫統。依斯邁沙比利領導的政治聯盟僅在國會擁有稍稍過半數席次,13日與安華
(Anwar Ibrahim)領導的主要反對黨簽署合作協議,目的是維持政局穩定,共同抗疫。
根據今天(14日)公布的協議條款,大馬政府同意進行多項決策和改革,包括制定法律以防
止變節,並將首相的任期限制在10年。
安華的反對派聯盟做出的回報,就是答應不會在議會的關鍵投票阻撓政府,包括下個月政
府的2022年預算案表決,反對派承諾給予支持,或是棄權。
根據政府與反對派的合作協議,大馬2022年的預算必須在黨派基礎上,進行協議與做出最
後決議。
此外,將由黨派委員會監督合作協議的實施,並將持續到現任議會解散為止。
至於其他談妥的改革內容,包括加強COVID-19計畫、重組國會委員會、為政府和反對派立
法者提供相同資助、反對派參與國家復甦委員會,以及立即將最低投票年齡從21歲降至18
歲等。
大馬財政部今天也宣布,對政府的新型冠狀病毒基金挹注450億令吉(108.5億美元)資金,
這點也是合作協議中,反對派要求政府履行的其中一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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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組10人指導委員會 備忘錄列5大改革方向
https://www.orientaldaily.com.my/news/nation/2021/09/14/437782
報導:侯顯佳
(吉隆坡14日訊)根據政府與希盟簽訂的「政治改革與穩定」備忘錄附錄,有5大改革方
向,包括加強新冠疫情計劃、行政改革、國會改革、司法獨立、1963年馬來西亞協議(
MA63),並將成立朝野10人組成的指導委員會,來推動備忘錄內的改革議程。
根據備忘錄的附錄內容,在加強新冠肺炎疫情計劃部分,第一項是國家復甦理事會的成員
,需有50%來自公共和私人領域的專家,由政府委任;執政黨和在野黨國會議員各佔25%。
第二項是新冠肺炎基金的上限拉高450億令吉,從之前的650億令吉增加到1100億令吉。
第三項是加強FTTIS+V,即提升尋找、檢測、追蹤、隔離和支援(FTTIS)和疫苗接種的能
力。同時,增加衛生工作者以及加護病房的數量,協調從公共醫院到私立醫院的病人安置
,以符合國家整體抗疫。
第四項是發放總值100 億令吉的現金援助,一共1100萬人可受惠,這項針對B40 低收入群
體的援助措施將延續到2022年,旨在協助赤貧者、城市清貧族,以及失去收入的中等收入
戶。
第五項是為支持商家持續生產及復甦經濟,新冠肺炎基金所增加的資金也將用於鼓勵僱主
聘用員工,同時增援中小企業,包含微商及非正規商家。
第六項是加強國家免疫計劃,通過加快購買額外的600萬劑疫苗,預計在9月初將收到。
第七項是所有占50%的中低收入戶也將在2021年第四季,豁免支付銀行貸款利息長達三個
月。
根據備忘錄,上述措施必須在國會第4季度(2021年內)實施。
在行政改革部分,主要有三大措施,包括第一落實反跳槽法令;第二是確保選舉委員會進
一步加速實施18歲投票和自動登記成為選民;第三是將首相任期限制在不超過10年。
這三項行政改革不遲於第5季第一次會議(2022年)落實。
在國會改革方面,第一項是落實國會服務法令,以實現國會財政和行政的獨立,國會第5
季第二次會議前落實(2022年)。
第二項是重組和增設特別遴選委員會,由上下議院來規定其職權、職能和管轄範圍。
第三項是特別遴選委員會成員中,執政黨和在野黨的人數要平均,反映各自政黨在議會的
比例,並且平等擔任主席。由於預期工作量將會增加和有效制衡,聯邦政府將為所有特別
遴選委員會主席,提供人手和合理津貼。
第四項是修訂議會常規。
第五項是簽署備忘錄的政黨國會議員,不管是來自執政黨還是希盟,都可以獲得同等數額
的撥款。
第六項是確保國會反對黨領袖獲得「合理權利和便利」。
附錄指出,國會改革的第二至第六項,應該立即落實。
在司法機構獨立方面,備忘錄沒有具體說明改革細節,僅闡述確保司法獨立、體制改革和
善政得到落實。
第5個方向是1963年馬來西亞協議(MA63),不過僅有簡單稱,將致力於落實《1963年馬
來西亞協議》(MA63)和相關文件的部分。
另外,成立一個由10人組成的指導委員會,由首相提名5名政府代表和5名在野黨代表,擔
任顧問、調解、協商和監督。
十人指導委員會將在備忘錄生效期間運作,每兩周召開至少一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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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黨派備忘錄具法律約束力 未能履行合作將終止
https://www.orientaldaily.com.my/news/nation/2021/09/14/437760
報導:侯顯佳
(吉隆坡14日訊)根據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里與希盟四黨領袖簽署的「政治轉型與穩
定備忘錄」內容,該備忘錄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若未能履行列明事項,也可能導致協議
終止。
備忘錄內容顯示,在雙方共識方面,政府同意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不會提議解散國會
。政府應盡一切努力在雙方商定的時間表內,實施每一項改革建議。
為了在諒解備忘錄附中商定的時間表內完成改革,希盟同意在關鍵時間內同意以下措施:
1.2022年財政預算案以及相關供應法案,雙方在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後,希盟在國會投票
環節,選擇支持或棄權。
2.為了完成諒解備忘錄附錄列舉的改革,在任何構成不信任動議的其他法案或動議上,在
事先經共同協商和同意後,希盟採取支持或中立的立場。
備忘錄指出,在雙方明確承認未能履行和實施上述內容,以及任何違反諒解備忘錄的行為
,都可能導致協議內容終止。
「政府和希盟願意抱持著合作和溝通原則,繼續履行和實施本諒解備忘錄和附錄中規定的
每項改革。」
備忘錄條文也闡明,同意向公眾充分披露該諒解備忘錄內容,作為完全公開和問責的承諾
,在備忘錄之前的所有任何口頭或書面建議,先前討論均不適用。
這意味著,一切以諒解備忘錄內容作為依據。
另外,政府和希盟同意,諒解備忘錄的內容,不得影響希盟作為在野黨,扮演監督與制衡
政府的作用,以及對國會的責任和權利的角色。
總體而言,依斯邁沙比里與希盟簽署的備忘錄,是以希盟承諾,在協商前提下,不會在國
會阻攔重大法案,導致現政府不穩定,面臨信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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