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美最高院否定環保局發電站限排權力 開先例「定重大政策須國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2-07-02 16:21:39
標題: 美最高院否定環保局發電站限排權力 開先例「定重大政策須國會授權」 衝擊政府
機構管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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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
美國最高法院周四(6月30日)再次作出具爭議性的裁決,明確援引「重大問題原則」,
否定國家環境保護局(EPA)制定發電站排放溫室氣體標準的權力,變相規定政府機構只
有在國會明確授權,才能制定具深遠影響政策的要求。這裁決不但重創拜登政府遏止全球
暖化的能力,打亂溫室氣體減排的大計,甚至衝擊政府機構的管治權,例如裁決可能被用
來質疑聯邦機構在其他情况監管溫室氣體排放的能力。
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在「西弗吉尼亞州訴國家環境保護局案」以6比3的保守派與自由派票
數對立,裁定環保局2015年試圖限制發電站排放溫室氣體屬「越權」。首席大法官羅伯茨
撰寫的「多數意見書」表示,環保局縱能規管個別發電站,但國會並未授予廣泛權力,容
許該聯邦機構設定涵蓋所有發電單位的限制。換言之,環保局不能踰越《潔淨空氣法》(
Clean Air Act)所予權限,訂定總量管制與交易制度,限制現存以煤炭和天然氣產能的
發電站排放廢氣上限,以迫使改用潔淨能源。
引「重大問題原則」 質疑國會未授權
判辭顯示,「多數」大法官表示明白,限制煤電的碳排放對全球暖化是明智辦法,但稱本
案涉及美國管治廣泛後果的「重大問題」。他們首次明確援引「重大問題原則」(Major
Questions Doctrine)佐證裁決合理,質疑國會從未授權環保局可決定政策,強調只有國
會或由國會明確授權行事的機構,才可以作出「如此重大和具後果的決定」。
卡根則代表另外兩位自由派大法官布雷耶和索托瑪約爾撰寫「不同意見書」,他反對最高
法院「剝奪國會賦予環保局解決『我們這個時代最迫切環境難題』的能力」,批評法院自
命為氣候政策的決策者,「我想不出比這更可怕的事」。
美國是繼中國後的全球第二大溫室氣體排放國,化石燃料產電量佔全美耗電量接近兩成,
卻成僅次運輸業的全美第二大污染源頭。專家認為,倘若沒有法規限制油井、汽車和發電
站等排放溫室氣體,再加上以稅務優惠吸引發電站採用潔淨能源,則不可能達至上述目標

白宮轟裁決毁滅性決定 使國家倒退
這項裁決對煤炭開採和燃煤發電行業而言是一大勝利。西弗吉尼亞等採煤州份一直反對政
府箝制,保守派則批評政府「過度」制約相關行業。西弗吉尼亞州檢察總長莫里西稱,案
件「關乎維持三權分立,而非氣候變化」,判決抑制政府「過度擴張」,「國會需要成為
決定者,而不是未經選舉產生的官僚機構」。參議院少數黨領袖麥康奈爾與煤碳業壓力團
體均歡迎裁決。
但對全球環保運動而言,這次判決則是重大失敗。白宮發言人形容今次裁決是「另一個旨
在使我國倒退的毁滅性決定」。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的發言人則指這是「我們對抗氣候
變化的一次挫折」。
哈佛大學環境行政法專家弗里曼表示,這次裁決保護化石燃料業界,將延長煤的使用期,
進一步拖慢轉型到新一代的再生能源。曾任環保局法律部門高官的米諾利則指出,最高法
院的裁決不代表氣候政策壽終正寢,政府須迅速評估哪些監管行動仍然可行。
(法新社、彭博社、CNBC)
最高法院裁決影響問與答
最高法院就什麼案作裁決?
西弗吉尼亞州訴國家環境保護局(EPA)案。西弗吉尼亞州為首的親共和黨州份與煤炭生
產商聯手,要求最高法院介入澄清環保局的權力範圍。按2015年奧巴馬政府「清潔能源計
劃」,環保局下令燃煤發電站要不削減產量、要不補貼替代能源。惟興訟一方主張,具廣
泛影響力的重大決策,應由國會而非監管機構制定,故環保局無權使國家轉型採用再生能
源。但環保局指令從未實施過,「清潔能源計劃」2016年受最高法院禁制,2019年被廢。
裁決對遏止氣候變化有何影響?
從化石燃料轉向可再生能源,是發電廠減少化石燃料釋出溫室氣體最有效及實惠的辦法,
但法院卻使環保局摒棄此途。環保局一直在制定推動脫碳的提案,也是拜登政府賴以兑現
減排目標的工具,但如今被指無權定策。
裁決會否影響其他聯邦機構權力?
分析指裁決恐大幅削弱聯邦政府的規管權'甚至可能影響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要求上市公
司披露氣候風險或勞工部強制公司支付加班費等能力。判決採用的「重大問題原則」,也
可被初級法院的保守派法官用來攻撃聯邦政府的監管權力,並將窒礙監管機構在具政治爭
議事項上推動創新政策。
何謂「重大問題原則」?
該原則要求監管機構需得到國會明確授權,才能制定具深遠影響的政策,否則可能侵犯國
會和各州權力。美國最高法院過去逾20年來一直某程度上採用此原則,例如去年用以裁定
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CDC)無權頒布禁止驅逐租客令。法律學者警告,國會內部如有嚴
重分歧,此原則隨時導致有政難施,損害政府維護人民健康福祉的能力。
資料來源: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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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限縮環保署權限 對聯邦監管權力帶來衝擊
中央廣播電臺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137410
新聞引據:採訪、路透社
撰稿編輯:海青青
美國最高法院在6月30日以6比3的票數,限縮了美國環境保護署(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對發電廠溫室氣體排放施加限制的權力。這項裁決將可能讓拜登政府
更難達成其目標,即要讓美國的電網在2035年前使用清潔能源運行。部份法律專家並表示
,最高法院的這項裁決將更廣泛的縮減聯邦政府的規範能力。
以下是對最高法院這項裁決的說明與它可能帶來的廣泛影響:
在環保署一案中,最高法院說了什麼?
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提出的多數意見指出,環保署不能引用「清淨空氣法」
(Clean Air Act)中的部份內容,來要求全面從煤炭轉到較清潔的能源來源。
這項裁決援引了「重大問題」法律方針,也就是,在監管單位對極為重要以及有社會衝擊
的議題採取相應行動前,必須先取得明確的國會授權。
在「西維吉尼亞州訴聯邦環保署」(West Virginia v. EPA)一案中,羅伯茲的意見指出,
環保署要採取規範將美國電力生產轉向可再生能源的來源,就是屬於這項方針之下。
一名白宮官員表示,白宮顧問辦公室和司法部正在研究相關影響。他並補充說,他們可能
會在1日就這項裁決提出更多看法。
這項法律方針是新的嗎?
過去20多年來,法院一直在某種程度上使用「重大問題」法律方針,雖然通常是做為數種
工具中的一種來審視監管規範。
羅伯茲說,30日的裁決是對貫穿那些案例的共同脈絡的一種承認。30日的判決標誌著法院
首度在判決中點名提到這個方針。
最高法院去年曾經採用這個方法,當時法院裁決美國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U.S.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無權實施一項全國驅逐房客禁令,來遏制
COVID-19的擴散。
今年,最高法院也曾援引這項,方針,當時它阻止了工作安全與保健局(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的強制施打疫苗與檢測規定。拜登政府要求大型企
業實施這項強制規定。
有什麼被改變的地方?
紐約大學(New York University)法學院教授沙林斯基(Max Sarinsky)說,30日的裁決標
誌著最高法院在審視機構監管權限時的一項轉移,把更多關注重心放在「重大問題」法律
方針上。
在法官審視一些「處理美國所面臨新的或重大問題」的規範時,沙林斯基說,「這項裁決
是要法院要特別審查並採取懷疑態度。」
擴大這項「重大問題」法律方針一直是保守派團體,例如智庫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
tute)的目標。
自由派大法官凱根(Elena Kagan)在反對意見中說,這項裁決的目的是「阻止機構去做重
要的工作,即使那是國會所指示的。」
這項裁決會控制聯邦機構的權力嗎?
美國具影響力的消費者團體「公眾」(Public Citizen)的齊維(Allison Zieve)說,這項
裁決可能會被保守派的下級法院法官用來攻擊聯邦政府的監管能力。公眾組織先前曾敦促
法院為環保署做出裁決。
數名行政法專家表示,這項法律方針將讓監管單位未來不願意在政治有關事務上推動創新
政策。
特別是,律師和分析師表示 ,這項裁決可能打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要實施一項準備要求上市公司揭露其氣候風險的規定,並且
也衝擊拜登政府要擴大勞工法規的努力。
美國最大的勞工與就業律師事務所之一的「利特勒門德爾松(Littler Mendelson)」律師
洛蒂托(Michael Lotito)說,30日裁決的背後概念可以應用到好幾個即將到來的判決上,
包括勞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規範要強制加班費擴大到數以百萬計的勞工。這項裁
決也將更難把獨立包商歸類為勞工。
專家們表示,這項法律方針也可能被用來反對拜登政府用來遏制COVID-19疫情的一些規定
,還有在修改平價醫療法(Affordable Care Act)中所謂的「家庭疏漏」以降低醫療保險
費用上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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