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開一篇文章來新增,前幾天找立委反應四大超商的讀距太短的結果出來了
有關您昨日在fb上向委員陳情之NFC指環使用問題,在向金管會與標竿創意公司詢問後,將答覆簡述如下。
1. 金管會目前NFC設備的感應距離,依法規規定為「6公分以下」,捷運及大眾交通運輸工具為加速人群通過而放寬為「10公分」。
2. NFC感應儀器的有效距離,係商家與儀器製造商依商業需求訂製;捷運公司則為內部決策將儀器感應範圍定為1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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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標竿創意的工程師表示:「超商設置儀器是以卡片交易為主,感應距離遠低於規定的6公分,以致於不利指環使用。」他們現在一方面要求超商端檢討儀器的功能規定,一方面要求金管會增加感應距離的下限規定(1~2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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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標竿創意的修法意見,事實上不是要放寬6公分的限制,而是希望能增設「1至2公分的最短感應距離」,但由於6公分上限是為避免誤觸交易的安全性考量,下限是否有同樣重大的限制必要性則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