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維持原判。
依申訴人 lolance 於 #1KFg6P-D (L_TalkandCha) 留言所述,
lolance 為「家人的帳號 但目前由我在幫忙登入使用中」。
多重帳號處依此陳述及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判處 lolance 砍除帳號、另一帳號 SJon 停權三個月後,
申訴人卻於申訴文中稱「事情發展至今 本人願意把事情原委交代清楚」、
「所以我當初在陳述時才說 這是我家人的帳號 但實際上使用都是我 PTT上Sjon
的文章都是我lolance po的」。
本處不接受推翻自己說詞之申訴,請使用者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另外,為避免申訴人言論誤導他人,本處於此澄清。
砍除 lolance 帳號之理由為該帳號依其本人所述有出借帳號行為,
並非因該帳號為其他帳號之本尊或分身,
亦與該帳號之註冊時間長短、Ptt 幣數量、或有效文章數無關。
※ 引述《lolance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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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訴 :本人對於帳號部所提出之調查結果有不同之意見,在此提出申訴。
: 申請案篇號:2045
: 結案篇號: 2048
: 申訴事由:不服帳號部之判決
: 根據帳號部之判決 本人兩點陳述:
: 一.事情原委(本人自己招認)
: 本人(lolance)於3/25在八卦版被水桶180天
: (文章代碼(AID): #1JCQ2odI (Gossiping))
: 之後以分身Sjon繼續在八卦版po文
: 等到9/22本尊水桶期屆滿(3/25~9/22 剛好181天)用本尊po了一篇新聞
: 之後就被檢舉 Sjon & lolance 同一ip 疑似超貼新聞
: 檢舉人應該看是看8~9月都是Sjon在po文 而9/22突然有一個lolance
: IP跟Sjon一模一樣 所以檢舉lolance是分身 疑似超貼
: (PS:lolance阿就被水桶 當然半年內八卦版都查不到lolance的文阿
: 結果反被誤認Sjon是本尊 lolance是分身
: 其實看上站次數就知道了
: 分身怎麼可能上站次數比本尊高了快4000多次)
: 然後被送帳號部 然後有今天這個結果
: 以上是本人願意把事情的真實經過交代清楚
: 二.判決異議
: 註冊時間 上站次數 有效文章數
: lolance 2001 4922 1433
: Sjon 2006 753 166
: 依照帳號部的判決 lolance砍除 Sjon停權三個月
: 所以帳號部認定 lolance是共用 Sjon是本尊
: 但請問
: 1.共用的有可能比本尊還要早註冊嗎?
: 2.有誰會把上站次數比較高 有效文章比較多 P幣比較多的私人帳號拿給別人使用?
: 不怕P幣被盜?
: 本人僅因為同一ip po了兩篇新聞被閒雜人士發現而檢舉
: 並非鬧版或買賣利益交換或口出惡言
: 卻要換來被砍除13年的帳號?
: 這是什麼樣的比例原則?
: 砍帳號是PTT最嚴重的懲罰 形同法律上的死刑
: 多po了一篇新聞結果被砍帳號 這跟闖紅燈被判死刑有什麼差別?
: 被砍的還是本尊帳號 實屬離譜
: 事情發展至今 本人願意把事情原委交代清楚 當然可能會背負水桶期間分身po文的懲罰
: 但為了顧全大局 我只好一五一十的說了
: 如果當初送帳號部前 什麼都不陳述 要殺要剮 隨帳號部 是不是懲罰還不會那麼重?
: 難怪我看被移送帳號部者 幾乎都不陳述 只有我在傻傻的為了自身權益爭取
: 結果反而被大刀一砍
: 帳號部可以查詢這幾年來 此兩個ID的登入時間 是不是都同一時同一分同一秒
: 因為我有設快速登入 Sjon是本人lolance的分身無誤 Sjon註冊資料是用我家人名字
: 因為我認為同一名字不能註冊兩個ID 所以跟家人借了名字來註冊Sjon
: 所以我當初在陳述時才說 這是我家人的帳號 但實際上使用都是我 PTT上Sjon
: 的文章都是我lolance po的
: 以上陳述完畢 本人沒必要拿自己13年的帳號開玩笑 請帳號部明察秋毫!!
: 申請人:
: (需為當事人親自申請)
: ╰═檢附各項證明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