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eed1979 和 qwerty0981 在此刻詳 閱畢 公告後,本來是打算今年1/31才這麼做。
因為某原因,決定提前於今日 中華民國104年1月17日,
違反 帳號部版規 非版主級以上申請 處理多帳號問題 或
PTT 站規(這個我還沒閱畢,應該也會違反),
原因:
本人陳XX先生在現實生活中是 情緒極端雙向強迫 之重病患者,
心情不好會突然亂花錢,並且上PTT鬧版發洩情緒。
剛才和小七店員發生衝突,我買光了該店家的黑色鐵罐裝無糖咖啡,
結果心情一整個黑掉。
我擔心接下去會有什麼情況不能預測,只好來 PTT 帳號部尋求砍帳號的協助。
此病已經治療超過10年,本來已經有好長一段時間穩定,
但自己發覺最近這病又開始了。
我無法阻止自己不上PTT發文!
醫師(這已經是第二位醫師)知道我的病情只請我小心照顧身體狀況。
事證:從去年 民國103年12月 bleed1979 開始在 PTT 的
Gossiping,TechJob,Soft_Job 等版鬧版。現在,
bleed1979 在 Gossiping版目前因劣文緣故無法發文。
bleed1979 在 TechJob版也是無法發文。
bleed1979 在 Soft_Job版仍然有我在亂版,
這事實 多數版眾 和 現任版主 TonyQ 可以幫忙作證。
bleed1979 在ID_Multi版因劣文無法發文。
ID:兩個。bleed1979(本尊) 和 qwerty0981(分身)
請求事項:懇請 PTT 不管那位 具有 砍帳號 權限 的 掌權者 砍除此兩 ID 帳號,
並 ban 其 email 和 IP。
以下是我節錄關於違反公告事項,應已構成 將被砍帳號 之 嚴重 程度,逐條回應。
x [公告] ID_Multi 發文注意事項
x
x 一、 發文前請先閱讀置底公告及精華區相關受理之流程與範疇,檢舉或申請不符
x 規範者,將視情節輕重劣退且不接受申訴。
已閱畢。
此申請文並不符規範,情節嚴重,請准予劣退,本人保證不會申訴。
此申請文若被砍文,不管被砍文幾次,仍會發布此文。
x
x [公告] 不受歡迎使用者規範
x
x 資格:1.因鬧板被送來ID_Multi,且經查證後,累犯達三次者。
x 2.情節重大者,站長得逕行宣布該使用者為不歡迎使用者。
本人至少鬧三個版,一個版一次剛好算三次。
請站長宣布本人陳XX先生為不受歡迎使用者。
x
x 處分:1.只能擁有本尊一個id,不得有其他分身
x
x 2.ban其註冊mail
x
x 3.不允許其以認證碼註冊
x
x 4.褫奪公權
x
x 5.不得發表文章
x
x 6.賦予通緝之印記
x
x
除第一項以外(因為我現在不想要PTT的帳號了),
所以,另五項都來吧。
褫奪公權應是指在PTT的行為權力,虛心接受。
我不喜歡 海賊王 (那是日本的東西),
但如果要通緝我,通緝賞金為多少悉聽尊便。
x
x [公告] 多重帳號管理辦法(2013/11/11修訂)
x
x 三、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x
x 1. 依據《本站使用者條款》,帳號不得移轉、出借,或與他人共用。
x 2. 若因板務有需求者,板主得向帳號部(ID_Multi板)申請一共用帳號,
x 並提供相關資料。資料包括帳號名稱、此共同帳號之使用者為何、申請
x 原因。帳號部保留是否接受申請之決定權。
x 3. 檢舉辦法如下:
x (1) 檢舉人資格為小組長以上層級,且被檢舉之事由為其管轄範圍內。
x (小組長則為小組、群組長則為群組)
x (2) 被檢舉者需有下列行為:
x 多人使用同一帳號且有積極作為,包括擔任公共職務、管理板務、
x 鬧板、洗錢等。其他未列舉事項則由帳號部認定之。
x (3) 檢舉流程:
x a. 若被檢舉事由與看板事務有關,由該板板主向小組長申請,並檢
x 附證據,由小組長向帳號部申請調查。
x b. 若被檢舉事由與小組事務有關,由該小組小組長向群組長申請,
x 並檢附證據,由群組長向帳號部申請調查。
x c. 若為其他重大公共事由,則向板務站長申請,或來信向帳號部詢
x 問。
x 4. 處罰
x 若調查結果發現,確有共用帳號之實者,砍除共用之帳號,初犯者本尊停
x 權三個月,時間到請自己來信請求復權,累犯者本尊砍帳號。
我現在就使用同一IP的雙開帳號,請停權或砍帳號都可以。
若停權三個月:本人不會請求復權。
若砍帳號:多謝成全。
x 5. 其他未定事項,由帳號部認定。
x
x
x 四、帳號部對本原則未盡事宜具最終裁決權。
請帳號部進行最終裁決。
x
x 五、本次修正案自公告起生效。
x
x
x Ptt 帳號總管群 penlyly, iamori, disFabulous, Makotoyen
x revision: Nov 11, 2013
上面是 2013/11/11 光棍節 當天 所署名的帳號總管群,拜託你們了。
下面是正式申請文格式,那太麻煩瑣碎了,我站出來自請謝罪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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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帳號/共用帳號查詢
板名/所在群組:
檢舉人(板主):
檢舉人直屬上級(直屬組長):
被檢舉人:
檢舉事由:
╰═檢附各項證明文件如下↓↓↓═══════════════════════╯
檢附證據:
1.板主申請文
2.通知說明信件之備份
3.使用者說明(使用者若有回應請一併附上;另如為組務申訴中案件請勿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