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關於判決違法的要件

作者: sitos (麥子)   2015-03-05 23:24:11
帳號站長您好:
由於國家研究院之現行群組規規定「遭本站法務部或帳務部判決違法後,
立即解除板主/小組長職務,且三個月內不得申請擔任本群組板主/小組長之職。」
而使用者 Fant1408 在去年當選本群組板主,但在本板已有三次受檢舉紀錄,
分別為 #1EwZXTWK 、 #1JKzdWUf 以及 #1KKZT1iY 。
且在 #1F0cuAnO 、 #1JMsD8V1 及 #1KLwO5Oh 受到刪除帳號或退註不等的處分。
請問上述三個判決,是否有哪一案屬於帳號部判決違法。請帳號站長撥冗回答,
以了解 Fant1408 使用者是否具有申請擔任本群主板主之資格。謝謝。
國家研究院 群組長 sit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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