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非多重帳號分身

作者: Makotoyen (暫離。)   2016-07-16 15:18:12
1. 多重帳號管理辦法 註六 本站禁止帳號轉讓或交接,
使用同一電子信箱認證則視為同一使用者處理。
2. 檢視被檢舉者相關上線記錄,有多段同時間、同IP上線情形,
其同IP上站情形不只一組,而是多組。
就算親屬關係、同一住所,以此情形來說也有違常理。
申訴駁回。
※ 引述《miss07 ( www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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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申訴 :本人對於帳號部所提出之調查結果有不同之意見,在此提出申訴。
: 申請案篇號:3166
: 結案篇號:3172
: 申訴事由:
: miss07、amy930408及s111222三個帳號並非同一人所持有,
: 但帳號所有人之間為親屬關係,
: 同住一處,共用家中無線網路,導致IP相同,
: 且家人之間共享情報,得知e-coupon版可徵求樂天點數,
: 因此各自在版上po徵求文,並非多重帳號分身
: 申請人:miss07
: (需為當事人親自申請)
: ╰═檢附各項證明文件如下↓↓↓═══════════════════════╯
: 無證明文件,但駁回因IP相同、需求相同po文而被認定為分身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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