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共用帳號查詢 (JinYong 2017/12/27)

作者: markwu123 (單身旅記與日光傾城)   2017-12-30 1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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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帳號/共用帳號查詢
板名/所在群組:JinYong/Writers
檢舉人(板主):F00L
檢舉人直屬上級(直屬組長):markwu123
被檢舉人:Fernandeo、LouisGrey、TRosi、Tywin
檢舉事由:緣由:
根據小組長裁決 #1QCWu78z (WriteService)
Tywin累犯鬧板,須核實計算其水桶年份。
1.若為給予 Tywin自請永桶之「處置」,則因該帳號已禁用,
無需審核其是否為分身。
今為依小組長判決「處罰」 Tywin,則根據禁多重帳號板規,
應鑑定其是否為分身。
故依照 #1NKLutfn (JinYong)執行流程。
2. Tywin於小組組務另提出申訴,(#1QEZbiFR (WriteService))
其中表示「欲鼓勵、擠兌我將其送交帳號部」鑑定,
故其是否為分身不適用板主簡易判決,而應送交帳號部。
╰═檢附各項證明文件如下↓↓↓═══════════════════════╯
檢附證據:
1.板主申請文
作者 F00L (愚者) 看板 WriteService
標題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JinYong 2017/12/27)
時間 Wed Dec 27 10:54:4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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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rkwu123 (單身旅記與日光傾城)》之銘言:
: 判決結果
: 根據兩造雙方說法
: 判決Foo1版主判例實有問題
: 版規並無如同古希臘陶片流放制之制度
: 可由版友投票或是以類似型式決定版友之水桶與否與日期
: 所以此判決無效。
: 雖原申訴者Tywin累犯多次版規多次,且裁決權於版主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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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執法需合乎版規此為程序問題,需要執行水桶處份,請核實計算
: 即日期需解除原申訴者Tywin永久水桶,並核實計算其水桶年份
: → lolicone: 小組長的意思又不是無罪 只說板主判決程序跟依據不對 12/14 21:19
: → lolicone: 所以照板規來 看鬧板情勢加一加疊一疊看該桶多久就桶多 12/14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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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olicone: 久 12/14 21:19
: 正解
緣由:
根據小組長裁決 #1QCWu78z (WriteService),
Tywin累犯鬧板,須核實計算其水桶年份。
解釋:
1.若為給予 Tywin自請永桶之「處置」,則因該帳號已禁用,無需審核其是否為分身。
今為依小組長判決「處罰」 Tywin,則根據禁多重帳號板規,應鑑定其是否為分身。
故依照 #1NKLutfn (JinYong)執行流程。
2. Tywin於小組組務另提出申訴,(#1QEZbiFR (WriteService))
其中表示「欲鼓勵、擠兌我將其送交帳號部」鑑定,
故其是否為分身不適用板主簡易判決,而應送交帳號部。
故進入 #1NKLutfn (JinYong)執行流程「二─3.」。
3.若小組長將本件送至帳號部鑑定:
A.如果帳號部鑑定為不同人持有之帳號,
則應本公開公正之立場還其清白,制止任何人於本板質疑其為分身。
B.如果帳號部鑑定為不同人持有之帳號,然不排除有借用或共用可能,
亦應本公開公正之立場還其清白,本板只接受質疑其借用共用,不得質疑為分身。
C.反之,如果帳號部鑑定「為同人持有」或「確定有借用或共用之行為」,
則應依據帳號部之裁判結果,在板上公告判決並終結該案。
正文:
在此正式送件呈至小組,提出疑似分身之引證(答覆當事人之申訴文)。(詳附件)
包含 Fernandeo、LouisGrey、TRosi、Tywin 四個帳號,疑似為多重帳號。
(本文將分寄上述四個帳號,亦轉錄至金庸板公告。)
請當事人於72小時內至小組說明(請至小組回文,回信只會到金庸板板主信箱),
並勞煩小組長裁奪提交帳號部之諸般事宜。
附件:
下方引述之文,本為個人對 Tywin #1QEZbiFR (WriteService) 申訴案之答辯文,
其中揭露本人心證形成之各項理由。
後因小組長對該案判決已定,該文當時並未完全公開。
(只有在12╱21當天給少數相關人員參考過。)
而由於文中詳述 Tywin……等帳號似為分身帳號之諸般疑點,故貼做附件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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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 Tywin要求我提出實證,我的答辯如下:
雖然我至目前為止的「執行上」都是當成兩獨立帳號,
但我「心中的判斷」是,其為Multi_ID, Tywin要告我這一點,我沒意見。
就我看到的證據,心證的確是那樣建立的,我不會否認。
其心證建立的理由為……
關於 Fernandeo、LouisGrey、TRosi、Tywin 四個帳號,具備下述之實際行為:
一、無異的偏差判斷,彼此應和。
例如:
→ Tywin: 總之,這類文章就是對岸的某些腦殘人士寫的,他們這種穿鑿 11/16 16:26
→ Tywin: 附會,實質上是在貶低金庸的作品。某N說我是渣男粉,那我 11/16 16:26
→ Tywin: 想我也可以說你是腦殘粉吧。說完了,板主要鎖就鎖吧! 11/16 16:26
→ TRosi: 嗯 渣男粉解禁,這個應用技可以攻擊的範圍可廣了 11/16 18:53
→ TRosi: 不用發這篇呀!渣男粉已經判定可以使用了。頂多解釋一下為 11/17 02:36
→ TRosi: 現在不就是說都可以?確實只要對徐有任何認同的人,這裡都 11/17 02:43
→ TRosi: 能安全的嘴他渣男粉呀 11/17 02:43
推 Tywin: 徐一生就三段感情,他都攤出來讓大家檢視,認真追求明確的 11/14 14:19
→ Tywin: 結果,沒玩過暗的,所有的罵名他也都承擔。這三段感情裡的 11/14 14:19
→ Tywin: 女子,沒人怨過他,只有懷念。張後來離婚後也跟他維持好友 11/14 14:19
→ Tywin: 的關係,甚至委婉說過她最愛的還是徐。一個人感情問題能處 11/14 14:19
→ Tywin: 理到這樣,是很難的 11/14 14:19
推 TRosi: 你再罵也是可以 不過徐有過感情的三個女人都對他是正面看法11/16 19:55
推 TRosi: 批徐自私的很多,批他「騙」的,我第一次聽到 11/16 20:07
→ TRosi: 能做到分手後,對方不怨你,還處處記掛你,難呀 11/16 20:09
→ Tywin: 梁啟超是徐自己請來的證婚人,他要說什麼徐早知道了。他讓 11/15 13:38
→ Tywin: 梁在婚禮上把自己痛罵一頓,讓其中一些被他無意傷害的人得 11/15 13:38
→ Tywin: 到些許安慰,這正是他高明之處 11/15 13:38
→ TRosi: 老師早就寫信罵過他,還拒絕好幾次,至少這部分都是可考的 11/17 02:54
→ TRosi: 。包括胡適在內的友人,當時對徐都是有同情和私下支援的, 11/17 02:54
→ TRosi: 所以要說徐對老師的意向完全誤判,我不太相信 11/17 02:54
→ Tywin: 我也很訝異打那麼多給字我,所以說那你不妨公布,讓大家知 11/16 18:22
→ Tywin: 道標準在這 11/16 18:22
→ TRosi: 板主也是辛苦了,就寫出來敗訴理由,大家有個標準遵守就好 11/17 03:26
→ TRosi: 了 11/17 03:26
二、反覆的組團衝撞,啟人疑竇。
上面第一點不是特例,
本板他板……多處有見到相同的那幾個ID相互應援,甚至與他人衝撞。
自然就會有人口耳相傳,暗地質疑。
例如:
#1Q2SLnG6 (JinYong) ──TRosi、Tywin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510589809.A.406.html)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510589809.A.406.html)
#1LWoMKpy (JinYong) ──Fernandeo、TRosi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434658196.A.CFC.html)
#1LYpLqge (JinYong) ──Fernandeo、LouisGrey、TRosi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435186548.A.AA8.html)
#1OLwZY0v (MLB) ──Fernandeo、TRosi、Tywin
(https://www.ptt.cc/bbs/MLB/M.1482139874.A.039.html)
#1Phx-L7z (rent-exp) ──Fernandeo、LouisGrey、TRosi、Tywin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04690069.A.1FD.html)
#1PtqDeet (rent-exp) ──LouisGrey、Tywin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07804008.A.A37.html)
#1PtmXGXJ (rent-exp) ──LouisGrey、Tywin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07788880.A.853.html)
#1PSTUAu0 (EAseries) ──LouisGrey、TRosi
(https://www.ptt.cc/bbs/EAseries/M.1500632970.A.E00.html)
三、相同的寫作風格,用字修辭。
→ Fernandeo: 論。就如同金庸本人也用四個筆名寫文章,難道也問他如 06/02 14:03
→ Fernandeo: 果不是想作亂幹嘛弄四個筆名嗎? 06/02 14:04
→ Tywin: 這個金庸板上能不查資料,馬上把金庸所有筆名立刻講出來的 11/14 14:04
→ Tywin: 有多少?更別說徐過世的時候金才八歲,徐在英國留學的時候 11/14 14:04
我想其實不用故意寫錯字,大家應該都知道 Tywin的文章沒那麼不學無術而凌亂的。
來看看 Tywin正常狀況下的文章,與 Fernandeo帳號的比對……
Tywin (Lord Tywin) #1NYqJnrI (SportLottery)
(https://www.ptt.cc/bbs/SportLottery/M.1468744945.A.D52.html)
Fernandeo (Fer) #1ER2g2bK (book)
(https://www.ptt.cc/bbs/book/M.1315711618.A.954.html)
Tywin (Lord Tywin) #1PtqDeet (rent-exp)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07804008.A.A37.html)
Fernandeo (Fer) #1GAD5Rnu (emprisenovel)
(https://www.ptt.cc/bbs/emprisenovel/M.1344852315.A.C78.html)
一般來說,T 板友會以......英文句號打六點或三點當刪節號。
常用全形〈〉符號寫「註解」〈英文數字與中文空一格〉。
當然,這只是行文的習慣,算不上證據。
只是看到 #1QCWmhNj (WriteService) 這篇申訴文時,真不知道要哭還是要笑。
刻意更改行文習慣,然後不打標點又故意錯字(前後還不一致)……
何必呢?好好一個文墨方家,何苦那樣搞呢?
Tywin在別板又不是沒有文章,光刻意改變在小組組務板上的文,不是更顯斧鑿?
請自行比較一下,有意的做為,其實反而容易顯得欲蓋彌彰~
我還是強調,行文習慣不是證據,也不是我判斷的依歸。
落入我眼下的,是筆桿子裏面……到底裝了多少墨水。
不過,這也只是我的心證,相信 Tywin不會服氣。
四、曾經的坦誠說明,一言既出。
當事人曾承認使用分身帳號。
#1NJ1b-27 (JinYong)
推 Fernandeo: 這真的有點奇怪,我在這個板快十年,也參加過很多討論 06/01 19:35
→ Fernandeo: 根本沒注意有這種規定,也曾用不同帳號在板上推發文。 06/01 19:36
→ LouisGrey: 算了 板上要這樣也好 我自己也一樣沒注意違規過 可能運06/02 20:28
→ LouisGrey: 氣好沒人想檢舉吧 06/02 20:29
#1NJovyhi (JinYong)
推 LouisGrey: 不知道有這個板規,自首用過不同帳號推文加一 06/02 19:57
→ LouisGrey: 沒亂沒造成別人權益受損,還有人花心思檢舉這個,大概 06/02 19:58
→ LouisGrey: 有人看你不順眼吧 06/02 19:59
推 LouisGrey: 如果有亂板 或已經有水桶在身 開分身上來我就覺得處罰 06/02 20:03
→ LouisGrey: 合理 06/02 20:04
Fernandeo (Fer) #1G8BKvdz (JinYong)
相較於金庸小說常出現的這個缺點,最近沉迷在馬丁的冰與火之歌,他呈現的那種
多視角敘事,完全打破主角與配角的分隔真的讓人驚艷。
LouisGrey (Lou) #1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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