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RD7zuBx (ID_Multi)

作者: disFabulous ( )   2018-07-07 18:18:47
申訴人自稱其並未違規,
然其所稱規定即為其依板主職權所訂之規定,
而組務將審之案件即為申訴人是否濫權。
亦即 netfly, aventis 之關聯性為本案審理之關鍵依據。
對帳號部而言,
此已構成受理案件之條件。
且申訴人對多重帳號管理辦法之解釋,
將使帳號部和組務一併困於先有違規行為之限制,
並使組務無法繼續其案件之審理,
實不利於組務之運作。
此外,
申訴人所稱其與 aventis 非同人持有一事,
與系統紀錄不符。
綜合以上,
本案維持原判,
並不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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