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disFabulous板主,律師有些話想與您暸解.

作者: RedWingShoes (EST. 1905)   2019-08-19 00:46:06
disFabulous板主,您好:
昨天按鈴申告,值班人員蓋的地檢署印鑑,附上(她說印鑑的時間沒關係)
https://i.imgur.com/gXr715V.jpg
簡言,之後的判文一定會顯示各個ID的名字
即可證明這些ID是不是同一個人所有。
屆時也請disFabulous板主主持公道,希望能有一個完善的結果,謝謝您。
PS: 同時也希望今後沒有人假冒我們的名義、語體、口吻做違法之事,
如:道歉啟事、偽造文書、懶人包......云云。
至於有位竊賊說本人(我們)造謠抹黑不實之事,也會依法處決。
我們該陳述的,都已經陳述完畢。
這兩天辛苦disFabulous板主您,由衷感激,謝謝。
※ 引述《RedWingShoes (啦~啦~啦 就是爽^^)》之銘言:
: (因友人ID被蓄意謀殺 代轉達)
: disFabulous板主,律師有些話想與您暸解.
: 昨日晚上與律師到地檢做申告的動作
: (假日也是可以告壞蛋,這是基本常識,相信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有告人的經驗)
: 申告完後,我們到京星港式飲茶坐下來聊聊。
: 事情總是有解決的方式,直接切入主題。
: 竟然申告,兩、三年後一定有所謂的裁定書(判文、判決書)
: 開頭被告、告訴人的名字 身份字號 地址都會在雙方的裁定書上面
: 而內文一定會提及BaBiXXX名字 gdwXXX名字 hahahasiwaXXX名字 cpksXXX名字
: 這時如果ragnbone redwingjapan daliangou serwayjewett所屬ID不同人
: 檢察官、審判長一定會嚴查,高院也是,不可能馬馬虎虎是吧。
: 現在來哦~~
: 這四個人於內文分別為不同人所有
: 那代表BaBi gdw joh濫用職權
: 確實已經濫用 之前花錢請XX小型律師事務所寫的答辯狀(因為此站上,我屬被告)
: 寫完
: 也沒依程序上乘於此板塊,之前我有截圖POST於此板,白紙黑字也假不了。
: 請教是否可以還我一個公道,而公道該怎麼還呢???
: BaBi gdw joh是否夾雜個人情緒渲洩的狐疑? 我們不曉得。
: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也”
: 一個重點,台灣是自由的社會,怎麼可以有這種被消失的情況發生,道理依存。
: 想與disFabulous板主溝通,二、三年之後,我們該怎麼把這局妥善地完成。
: 【PS: disFabulous板主雖然要我依程序稟報,但是介於前幾天,管理者未依程序上乘
: ,有了前車之鑑,我很害怕我的文又被消失,因此我們打在這邊與您暸解、與溝通。
: 至於案由,絕對與站上的水桶、砍帳號、或是退註無關,所以請您放心,絕對不可能
: 害您出庭,這點我們可以保證。】
: 此篇文章另寄給相關當事人,敬告之。
: 煩請disFabulous板主深思熟慮,快思慢想,再做完善的回覆。
: 提醒看官:現在法院不認定ip一樣等於同一個人,又不是撥接時代,已經進入科技4.0
: 有wifi, 2.4G ,5G ,VR的時代,隨著日新月異的科技,裁定上都有一定幅度的修正。
: 例如以前念光復國小(國父紀念館國小),只有父母給的BBCALL,以及386的電腦;
: 當時法院的處理方式,也一定跟現在有一段很大的落差。
: 這樣說明,應該就好懂許多。
: 謝謝disFabulous板主參閱,一切平安,祝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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