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sFabulous ( )》之銘言:
: 新的紀錄僅有列出 leader00, sophiapin,
: RecluseMF 沒有列出。
: 兩名以上的帳號有相同來源確實正常,
: 眾多如此相近時間登入則否。
: 我的裁決依據即為此點。
: 若依你所言,
: leader00 數年來除需與你相同生活作息,
他並沒有「數年來」協助我發文推文
他只有「數年來」跟我「同居」
只有在我今年7pupu的時候
被我吵著幫忙我推文而已!!
今年以前過去從來沒請他幫忙過任何事
甚至他要站內信買東西不太會溝通
也是我用我自己的帳號幫他買的
懇請帳號部審查人不要把2016無限上綱
我反而想問
我們同居很久
最以前住的時候是住分租套房的裡間
收訊超差回家都得用wifi
我也曾經因為不同議題跟鄉民爭執過
也曾一起挺過柯文哲
怎麼沒有人檢舉我們同ip
不明白為何我們同居如此久
因為政治立場被柯粉檢舉說為同一集團
網路上一片蓋罵我蟑螂罵我公關?
如果我們真的是同一個人的話
為何我去年沒有用來一起罵韓國瑜
事實就是這些帳號就不是我的啊!
我也沒有登錄的權力啊
: 還需隨傳隨到、隨傳隨上網,
: 協助你發文或推文。
: 證明自己與人同居僅是證明世間有此二人存在,
: 對證明自己於本案中無罪無甚助益。
: : 你是說R嗎
: : 後來他搬走了找到工作就不能遙控了啊
: : 光是第一次申訴的時候
: : 也是叫他抽空登入才上去推文的=_=
: : 但是他也是崩潰高雄人
: : 也不是每篇都是我使喚他發文的好嗎
: : 2016年???哪有???
: : 我們是2018年選舉時一起崩潰的好嗎
: : 你上面的年應該是錯誤的
: : 至於我男友,
: : 我們沒事的時候都是宅在家,
: : 就算出去玩也是在一起
: : 很抱歉我們夠宅沒有其他生活圈
: : 如果你2016年是講他
: : 因為他是我大四後開始交往同居的
: : 共用網路很正常吧
: : 板上可以查到我們分分合合的同居背景發文唷
: : 還查得到我們同居地點一度搬到他家
: : 然後吵到快分手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