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關於此次處份,有些想法想與貴管理者分享:
多重帳號查詢(Clothes)日期為2016/05/23,當初kenett至板回覆後,一直到2016/07/05
判決出爐:Vickism 停權三個月,kenett 砍除;並於2016/07/13執行。從2016/05/23至
2016/07/05此期間約為43天,而後過了8天於2016/07/23執行,但在這43+8天的時間裡,
貴管理者完全沒有通知審查進度/結果,而是在帳號砍除的判決出來後,未經通知直接砍
除帳號並宣稱帳號資料已被刪除,完全沒有申訴機會,此點非常難讓人信服。
而在本版文章的最後推文回應中,我是以第一人稱的方式希望能幫帳號已被砍除的kenett
向貴管理者發聲,而貴管理者似乎有點見獵心喜,抓準此點直接認定當時非我本人使用,
並也要做砍除帳號處份,試問貴管理者,像我們一般的使用者在遇到這種情形的時候,要
如何向您們對我們認為不公的判決發聲及申訴?
總上,希望建議貴管理者:
1)判決出來後,需先站內信使用者通知判決結果,並給予申訴機會
2)砍除帳號為嚴重事宜(如同死刑),希望以後貴管理者能考慮先行將帳號停權,若復權後
再犯再砍除帳號
我跟kenett皆已註冊PTT 10年以上,為一般使用者,非刻意鬧板人士,我們平常多為瀏覽
看板,而ptt陪伴著我們的青春及成長,從大學板到研究所板,再到婚姻版及媽寶板,從
中獲得了許多知識,我們也都希望ptt更好更茁壯,謹希望貴管理者日後在處理此類判決
能更謹慎也更圓融,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 引述《Vickism (VICK)》之銘言:
您好,於2016/7/13所執行之多重帳號處分為Vickism停權3個月,Kenett帳號砍除。
由於Kenett為好友帳號,當時借用她的帳號發文而導致此處分,因此想請求恢復Kenett帳
號,並將Vickism砍除,煩請協助,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