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更新] 個人資料更新

作者: disFabulous ( )   2019-04-22 10:08:50
本板置底(置頂)重要公告 "ID_Problem使用說明及規定" 中,
第五條第四項早已明確指出,
必須接受退註方能更新信箱。
第五條第五項亦早有說明,
無法接受一般公司信箱。
你卻送了三次申請,
三次都是要將信箱變更為私人公司信箱,
且全部不接受退註。
但三次申請單上 "是否已詳閱〈申請資料更新注意事項〉"
你的回答都是 "是" 。
申請單內有註明,
對於謊稱已經詳閱規定者將給予懲處。
故將最新之申請單退文。
日後 summit 再有與規定不符之申請,
一律逕行退文。
※ 引述《summit (鬆萌柯基)》之銘言:
: 1. 是否已詳閱〈申請資料更新注意事項〉? 是
: 2. 是否已詳閱〈帳號審核原則〉?(是
: ※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 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
: 申請案不予受理.
: ※ 兩題答案皆為是, 但下方表單有明顯與〈申請資料更新注意事項〉或
: 〈帳號審核原則〉不符者, 依情節輕重給予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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