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板復權使用方式
1. 經 ID_Problem (新增)、ID_Multi 裁決之停權者
2. 經 ID_GetBack 設定保留帳號後卻可自行登入者
需附上資料佐證方可領回。
3. 帳號被盜復權流程:
若可透過 /recover 取回帳號者,
可直接依 [復權] 文章類別發文申請復權,
帳號部確認聯絡信箱/註冊信箱未被更改,會直接復權;
經板主推文註記有欄位未填寫,請直接重新發文。
若聯絡信箱被帳號部判定為可疑信箱(如一次性的免費信箱),
帳號站長會推文註記,請申請者提供佐證資料,證明帳號為本人使用,
(佐證資料如:姓名,地址,職業學歷之證明文件)
佐證資料中姓名若有異動,則須提出異動證明,確認後無疑慮方可復權。
目前尚未提供無法透過 /recover 取回密碼的方式領回帳號,
請靜待站方公告。
由法務停權的請至法務部申請。
帳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