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和同學在課堂上也有提到,
文章似乎隱含著一個說故事人的功能,或該有的道德。
不過我在想,這些或許只是個附加的東西吧!
為什麼會有人想說故事?
是為了所謂文以載道嗎?
我想在現代而言比較少見這種的。
在我看來,說故事最大的目的,
不外乎能藉由聽眾的反應證明自己的存在價值與意義,
進而產生成就感和喜悅。
也有可能,作者只是喜歡聽自己編故事。
無論如何,說故事這回事,終究是為了自己。
(題外話,好像每件事都可以這麼說。)
於是說故事者會(於潛意識之中)考慮到,
什麼樣的故事才比較容易達成以上目標?
是否會思考道德問題已經不是最重要了,
畢竟世界上也不乏有人喜歡聽些沒什麼道德良知的故事。
說故事者是否講這種故事,
就端看他在個人滿足和聽眾滿足之間如何取得平衡。
高行健嘗言,
文學不分國家民族政治道德宗教,
只與審美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