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電影臨演13小時 只領700元

作者: 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2014-02-23 18:57:44
http://ppt.cc/73~M 2014年02月22日 【林媛玲╱台北報導】蘋果日報
當臨演卻變廉價勞工!北市張小姐向《蘋果》投訴,上月26日擔任由藝人吳建豪主演電影
《閨蜜》的臨時演員,到新北市翡翠灣扮演聽海灘演唱會的觀眾,工作13個半小時,吹一
夜海風只領700元,時薪僅約51元,質疑違反《勞基法》。新北市勞工局已介入調解,查
證屬實開罰2萬元起。
勞工局:恐開罰
張小姐說,上月在臉書看到電影製作單位找臨演,她與朋友報名,上月26日下午3時會合
,搭車前往福華翡翠灣,工作到隔天凌晨4時30分。
她說,當天數百名臨演吹了一整夜海風,工作13個半小時,大家竟各只拿到700元臨演費
,以《勞基法》基本時薪115元計算至少都要1500元,已向新北市勞工局申訴。
新北市勞工局副局長許秀能說,初步研判臨演工作逾12小時,依《勞基法》最低工資時薪
115元計算,不應僅給700元;查證屬實可罰2萬元至30萬元,將安排勞資協調。
電影製作公司皓嘉國際公司製片林志鴻說,委託6家經紀公司找臨演,通常10小時一班給
800元,若超時另行計算,不清楚經紀公司為何僅給700元,會再了解。
作者: drift1943 (MT)   2014-02-23 19:59:00
10小時8百還是違法啊還講得這麼有理
作者: lazypp (逼逼)   2014-02-24 02:28:00
我上次12小時只有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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