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局長給問嗎?】系列二 新北市新聞局長

作者: 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2015-02-13 14:40:33
※ [本文轉錄自 documentary 看板 #1KtPmwqE ]
【局長給問嗎?】系列二 
新北市新聞局長林芥佑:新北市要成為台灣紀錄片友善基地
http://www.funscreen.com.tw/feature.asp?FE_NO=456
文 / 洪健倫
在各層級政府越來越重視影視產業的現在,提供協拍服務已經是各主要城市必備的服務,
更有能力或企圖的地方政府,更會進一步提供各類創作獎助,甚至是投資。不論是台北市
電影委員會,或是高雄市文化局與電影館,他們在這一領域的成績已有目共睹。同時,其
他城市在也想要參與這樣的文化盛會,並企圖營造城市形象,但在北高兩都聚集的資源與
達成的亮眼成績之下,想要創出一番新局並不容易。但在這次與新北市新聞局長林芥佑先
生訪問的過程中,透過他對於新北市紀錄片獎的介紹,他讓我看到一個有別於其他中央、
地方公部門在獎助創作上所未有的氣度。
這一開始的原由,不外乎出於之前各家媒體曾經介紹過的故事。朱立倫市長在紐約求學時
,在當地時常接觸各類實驗電影與劇場文化的薰陶,各界年輕新銳所展現出繽紛的文化面
貌令他印象深刻。而當台灣近十年積極補助影視創作時,他認為大部分的單位皆著眼於大
製作,同時,大部分的地方政府再進行類似補助時,皆是出於城市行銷的基礎,少了積極
培育青年人才的力量。因而在他上任之後,便希望新北市新聞局能從培育青年創作人才的
方向著手。而新聞局經過討論之後決定從紀錄片切入,也獲得了市長支持,便推出了這樣
的獎勵方案,從2011年至今,已經進入第五年。
在這幾年中,他們也向各個紀錄片相關機構與創作者徵詢意見,並以開明的態度接受指教
並改善競賽徵案的規定,從一開始限定作品需要由新北市民拍攝或是以新北市題材,到後
來完全不限制參賽者的戶籍與題材範圍,效法國際業界提案大會的形式,讓創作者項評審
簡介他們的拍攝企劃,並讓入圍者接受業界資深監製的指導,選出最後的十部優選作品,
並頒發一萬美元的獎金,另外評審也同時選出前三名作品,並額外加碼頒發前三名優勝獎
金。有金額不小的獎金,並且還能獲得前輩指導,該徵案競賽近年吸引越來越多紀錄片工
作者參與,例如2014年便吸引了資深的紀錄片工作者黃明川、陳芯宜參賽,並分別以短片
《肉身搏天》、《落花春泥》獲得優選,本報之前採訪的陳志漢導演也以拍攝中的《那個
靜默的陽光午後》獲得第二名。在更早之前,《一首搖滾上月球》的導演黃嘉駿也曾以該
作品其中一位拍攝對象的故事拍成短片《地瓜阿爸》獲得優選。
雖然在官方提供的新聞稿中,他們解釋陳芯宜上半年將上映的《行者》,是由這部優選短
片作品《落花春泥》發展而成,但清楚《行者》創作過程的讀者應該都知道,《行者》的
紀錄早在10年前就已展開,新聞局的解釋,只是想要拉近這個獎助活動與作品的關係,並
凸顯該獎項的重要。同時,從陳芯宜(以及黃嘉駿)的長片作品和這個競賽的關係,也帶
出了一個讓人疑惑的問題。究竟新北市紀錄片獎是一個像是文化部影視局「短片輔導金」
這樣補助性質的計畫,還是類似「金穗獎短片競賽」性質的活動?
林芥佑局長並不希望用這樣二分法的方式來定義新北市紀錄片獎,他認為舉辦新北市紀錄
片獎最重要的意義是找到台灣紀錄片工作者須要什麼,並盡可能地提供他們創作上的後援
。因此我自己試著這樣去解釋這個競賽,在評選十部優選作品的過程就類似是我們熟悉的
影視補助方案,創作者不但要提案,並且優選獎金也分兩梯次頒發,以確保創作者確實將
他們的企劃付諸實行。在最後的前三名評選,才更像是一個影片競賽,希望藉由額外的獎
金加碼,激勵創作者拍出更好的作品。
林芥佑局長特別強調,新北市紀錄片獎雖然是由公部門舉辦,但是他們一直抱持著開放的
態度面對每一部作品,因而,不論作品是對於風土民情的描繪,或是批評時政的作品,只
要展現出誠懇與良好的說故事技巧,就有機會獲得優選。例如蔡宇軒批判核四建設的紀錄
片《北海老英雄》、傅榆導演拍攝淡江大學大陸交換學生蔡博藝參與社運活動的紀錄片《
我在台灣,我正青春》,以及2014批判我國司法人權缺失的《不排除判決書》,便皆曾獲
得優選。而我在搜尋相關資料看到林芥佑局長參加三重一處里民活動中心的放映活動前的
一段話,更是讓我對於這個官辦活動改觀不少,局長在映前致詞時,特別向在場的阿公阿
嬤解釋,他們所看到的紀錄片不一定都那麼漂亮,有的時候可能會看到社會不好的一面,
但是紀錄片是國家的相簿,正是因為我們拍下了這些畫面,在未來我們的下一代才有機會
知道他們社會是如何轉變到當日的模樣。
更讓我對於主辦單位改觀的是,在諮詢紀錄片工作者的意見後,新聞局便決定將所有優選
作品的版權,都歸獲選者擁有。對照今日許多公部門補助方案,大部份的單位皆會要求創
作者完成作品後放棄版權,由主辦單位擁有。但因為新北市知道版權創作者最重視的事情
,而版權交還給創作者,這些影片在競賽結束後便還有其他的發展機會,因此創作者也會
更重視手上的拍攝素材。儘管將版權還給創作者,意味著之後新北市再運用這些得獎作品
時,需要負擔更多的行政作業,但是他們知道這是對於創作者的尊重,也是除了獎金之外
最實質的幫助。而林芥佑局長也提到,他們今年另一個目標,是開始將新北市紀錄片獎法
制化,保障未來每一年這個競賽都能獲得一定的舉辦經費,持續支持台灣創作者,不會因
為政局或人事的異動而中斷。
在對於創作者絕對尊重之下,新北市紀錄片獎也因此吸引到陳芯宜、黃明川這樣的專業工
作者,雖然代表著新北市紀錄片獎的競爭水準將更上層樓,主辦單位在競賽之外,也試圖
透過周邊活動來達到紀錄片的推廣與教育。林芥佑局長解釋,新北市紀錄片獎除了競賽之
外還有一系列活動,不但有得獎影片的巡迴放映,以及在有線電視頻道、雅虎奇摩影音合
作播映,以達到推廣得獎作品的目的。除此之外,主辦單位也會舉行紀錄片工作坊,指導
地方電視台與學校教師學習如何拍攝紀錄片,他也很自豪地提到蘆洲忠義國小的美術老師
李開地,他便因為參加種子培訓坊拍攝學生家人的故事,進而發現他祖母早年顯為人知的
顛沛移民史,並將該作品發展為《厚唇》,並在今年入圍了金穗獎的最佳紀錄片。同時,
除了透過工作坊培育出紀錄片創作的人才,與觀影人口的培養。也因為參加工作坊的關係
,學員們也向李老師一樣拿起攝影機拍攝家庭與社區的故事,其實也間接達到了在地文化
、社區營造、以及公民意識培育的文化目的。
透過這次訪談,林芥佑局長展現了新北市紀錄片獎背後的誠意與氣度,讓我看到主辦單位
是真心與紀錄片工作者站在同一陣線。「我們希望成為台灣紀錄片的友善基地,更希望進
一步成為紀錄片的友善城市,整個城市的人能夠喜歡紀錄片、討論紀錄片、甚至開始拍紀
錄片。」林芥佑局長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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