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老婆第一胎非自願性剖腹,在第一胎生產後投保國泰的住院醫療險
投保後隔一年11個月因『胎位不正』剖腹
業務員卻說因『前胎剖腹』,故即使這胎有醫生證明非自願性剖腹
仍不予理賠!
但小弟翻閱保單,『胎位不正』是在除外責任之外的,應可理賠
於是小弟致電客服,卻回覆我們未主動告知前胎剖腹,所以才未
列在保單的除外責任!
擺明吃定我們未主動告知『前胎剖腹』不想理賠,但業務明知我們
前胎非自願性剖腹,投保時也未主動提醒
如今保單未排除非自願性剖腹不予理賠,我們還能據此要求理賠嗎?
需求板大們專業的建議
PS:國泰接二連三的讓人失望, 以後應該列為拒絕往來戶了~